住房公积金
信件编号: | BZQ20210411151547692 | 来信时间: | 2021-04-11 1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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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张****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工作于巴州区一单位,据悉单位已经每月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未按时每个月将公积金划分到个人账户,仅代表个人及单位所有职工,表达一个诉求,能否加大相关职能部门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服务于人民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州区信访局
   答复时间:2021-05-12 16:48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区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办理、划转等相关业务事项应由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处理,建议您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同时,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在来信中所留电话(17882301078)联系,此号码为空号。 感谢您的来信! 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2021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