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不用自付费

发布日期:2021-11-16 13:41信息来源:巴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字体: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2021年10月29日起,在巴州区新登记注册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刻制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4枚印章都不用企业付费了,刻制费用统一由区政府承担。新开办的企业在区政务大厅公安印章刻制窗口即可办理,即办即取。

编辑人: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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