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发布日期:2024-12-02 10:47信息来源:巴中日报 【字体:  

本报讯(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建军)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起,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根据通知,调整后的我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下同)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调整前的每人每月16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750元,增幅达9.375%;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调整前的每人每月12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350元,增幅达12.5%。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标是我市在2022年提标后再次提标,是建立孤儿保障制度以来第7次连续调标,不断提升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据了解,今年1-10月,我市已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882.32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市1498名孤儿基本生活。

编辑人: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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