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关于办理婚姻登记法定证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4-16 11:27信息来源:巴州区民政局 作者:袁九龙 【字体:  

广大市民朋友:

《婚姻登记条例》修订版(国务院令第804号)已于2025年4月6日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为提高为民建档管档服务质量和高效便捷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婚龄的;

2、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

3、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2.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现役军人还需提交本人军人证件和所在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二、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达成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结婚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2、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5、现役军人还需提交本人军人证件和所在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三、内地居民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

1、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是: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需要提供的证件: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办理地址

巴中市巴州区印合路17号(巴州区民政局一楼大厅)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27-2131991


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

2025年4月16日

编辑人: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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