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巴中市巴州区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在区应急委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 挥 长: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委统战部、区委网信办、区外事和港澳事务办、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电信巴中分公司、移动巴州分公司、联通巴州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指挥部的日
常工作。
二、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承担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全区旅游安全事件工作规则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做好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安排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值守;收集、整理、汇总、上报较大及以上突发旅游事件信息;承担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旅游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受灾受困旅游游客的临时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旅游安全事件处置信息和重大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旅游安全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区委统战部:负责涉台、涉侨旅游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外事和港澳事务办:负责区内涉外(含港澳)旅游安全事件和境外涉巴州区游客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委网信办:统筹指导旅游安全事件舆情监测、舆情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上级铁路主管部门及运输企业参与人员、物资、设备运输。
区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旅游安全事件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现场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并根据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参与旅游安全事件调查;督促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防范处置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防范和处置道路、水路客运领域涉旅游安全事件;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旅游安全事故救援和重点物资紧急运输提供运输保障;负责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旅游安全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涉旅游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做好涉旅游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涉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安全事发地市场秩序的维护和职能职责内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
区信访局:负责处置涉及旅游突发事件的上访信息,协助处置因旅游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旅游气象预报信息,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中的气象信息保障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调动专业救援力量参与旅游安全事件救援和涉旅游消防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涉旅游森林防灭火和救援工作。
电信巴州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旅游安全事件现场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移动巴州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旅游安全事件现场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联通巴州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旅游安全事件现场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