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特困供养金管理使用情况清查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金管理使用,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特困供养金管理使用情况清查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民生资金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安排用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是特困人员的“保命钱”“救命钱”,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开展特困供养金管理使用排查清理工作要求,切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持续强化特困供养人员的兜底保障,提高特困供养工作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巴中市巴州区特困供养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各项排查清查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邵 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宗沂 局党组成员
成 员:曹远鹏 局机关纪委书记
罗光荣 养老服务股负责人
李松涛 规划财务股股长
王 龙 养老服务中心主任
魏宏安 社会救助股副股长
(二)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负责集中供养机构特困供养金使用情况清查,社会救助股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困供养金使用情况清查,规划财务股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情况,机关纪委牵头负责对全区清查情况进行抽查。
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开展分散特困供养入户排查,做好排查结果反馈和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三、清查内容和进度
严格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特困供养金管理使用情况清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特困供养金管理使用情况清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为本辖区核实排查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区民政局养老、救助、财务等股室做好监督指导,形成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合力。专项行动中,全程加强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同步做好与社会救助工作的街接,全面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二)全面排查整治。区民政局规划财务股、养老股对拨入补助经费的集中供养机构分年度进行全面排查,并填写《集中供养机构特困供养金使用情况排查清单》,属于问题2、3、4的情形须提供资金测算、财务报表等佐证资料;各乡镇(街道)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清查时,必须人人见面、不漏一人,并按要求填写《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困供养金使用情况排查清单》(附件1);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特困供养政策保障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并填写《特困供养金政策保障落实情况排查清单》(附件2)。
(三)按时报送情况。各乡镇(街道)6月20日前完成辖区排查工作,6月22日下班前及时将2张《排查清单》(附件1、2)电子档报送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存在发现问题的整改单位,在8月3日前将整改情况的报告,签字盖章后报送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附件:附件1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困供养金使用情况排查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