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队,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食品安全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餐饮服务场所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三)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四)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处置职责
制定全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信息报告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即时监测制度,全面掌控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情况,适时发出预警;指导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场所紧急应对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组织救治等工作;按要求将处置情况上报,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应急处置职责
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具体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配合卫健部门进行救治等工作;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处置工作进展与结果,配合进行原因调查。
五、应急处置举措
(一)餐饮单位
1.第一时间采取救护措施,立即暂停经营,采取措施控制人员进出经营场所,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等待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置。
2.做好人员沟通工作,及时与当事人亲属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实际中毒情况和处置举措,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指导调度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建立实时调度工作制度,及时了解食品安全处置情况和日常防控工作,加强指导。
2.协调所需物资。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协调属地食品安全防控指挥部门保障食品安全防控物资,确保满足属地食品安全工作需要。
3.发布预警信息。提示本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防控,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扩散。
4.加强舆情应对。提前研判涉及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的热点问题,准备回应口径,密切监测舆情动向,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确保社会稳定。
六、信息报送与发布
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谎报。
(二)信息报告责任主体
1.责任报告单位:餐饮服务单位。
2.责任报告人:餐饮服务单位法人或负责人。
七、善后恢复
(一)及时整改。各辖区市场监管所督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严防复发。
(二)恢复秩序。因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而致暂时停业的,须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经相关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复工。
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