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4-06-13 09:57信息来源:巴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全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下同)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综合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的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应急管理理念、制度、体系、方法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形成组织领导有力、指挥应对科学、物资保障充分、应急处置及时、联防联控有序、上下衔接顺畅的应急管理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加快四区共建、建设清爽奋进幸福巴州创造安全稳定的食品环境。

二、主要原则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和健康的危害。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辖区党委政府、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四)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区域合作和部门合作,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快速应对机制。

三、建设应急管理体系

(一)建立清晰严密的责任体系。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落实党委政府负总体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负协管责任、社会各方负共治责任五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治理责任体系。

(二)健全协同高效的指挥体系。设立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检测评估组、维护稳定组、新闻宣传组、专家指导组、民事赔偿组9个工作组,统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力量,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资金、装备、物资保障等工作。

(三)健强快速高效的队伍体系。整合市场监管、农业、民政、教科体、卫健等力量,吸纳蓝天救援、公益救援队等社会力量,组建突发事件先遣处置队确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建立专业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应急装备,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能力高效处置。与大专院校、检验机构、科研机构协作,建立应急专家队伍,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检验检测、危害评估、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四)构建系统完备的预案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实化各方面责任措施。全区每两年开展1级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应急队伍关键时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食品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一)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主要牵头部门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未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则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风险研判。

(二)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应急管理等强化数据对接,实现监测结果互通互享、风险隐患联合研判,全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信息一张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强化抽检监测、日常监管、案件查办、投诉举报等结果运用,收集、核查、汇总、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信息和热点敏感食品安全舆情,重点时段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区委宣传部强化网络舆情跟踪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注问题。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建立本单位、本辖区常态化值班值守制度,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三)快速响应应对机制。最大限度缩短信息沟通和指挥调度时限,确保紧急情况1小时内通传到位。乡(镇、街道)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接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或举报,根据研判结果提出处置意见,30分钟内向区食安办、区卫健局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情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获得疑似或已确定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区食安办报告简要情况,详情随后续报,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区食安办核实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30分钟内向总指挥部、本级政府和上级食安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总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按照有关指南和预案规定开展应对处置。

(四)建立调查评估机制区食安办牵头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期调查评估工作,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组织参与处置的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总指挥部报告。对较大突发事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建立全员参与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推动应急处置科普、宣教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对外公布办公电话、办公地址、电子邮箱,全面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宣传鼓励志愿者参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总指挥部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把应急处突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应急处置工作纪律

(二)加强任务落实。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分管行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日常管理、协助监管和应急管理责任。做到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序衔接。

(三)加强责任追究。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实施一案双查,除了查明事件单位责任外,还应当查明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不及时、应急反应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失和扩大影响的属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