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4 11:46 浏览量: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4月起,我区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实际生产经营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载明的内容、地址等信息不相符的。

(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场所脏乱差,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差、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的。

(三)在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储存、运输、经营环节使用国家明令禁限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学物质等的。

(四)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药品等行为,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肉类,特别是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的。

(六)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等。

(七)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坑老害老的行为及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八)学校(托幼机构)周边经营销售“三无食品”、不合格“五毛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的。

(九)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和食品安全管理状况的。

(十)对过期食品、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改包、涂改生产日期再销售,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

(十一)其他涉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

三、征集方式

线索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平台、书信投递4种方式提供。

1.联系电话:0827-12315,0827-12345

2.电子邮箱:bzqsab12345@163.com

3.微信举报平台:“巴州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

4.邮寄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滨河北路中段216号203室  区食安办收。(邮编:636000)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征集反映的问题线索将依法依规进行核实,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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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