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调查行为,明确权、责、义务,增强辅助调查员和记账户(含电子记账户)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生活生产状况,根据国家统计局《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特制定巴州区住户调查合同管理制度:
一、调查点所有记账户均要与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签订记账合同,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及奖惩事项,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调查点成立“居民收支调查合同管理质量评审领导小组”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辅助调查员任副组长,3至5户记账户为成员(一季度一轮换),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
三、记账户补贴由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构成,其基础补贴占80%,绩效补贴占20%。基础补贴按月计发,绩效补贴依据月度记账质量考核评定结果,按实绩计发。
四、记账户履行合同情况,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评比,一月一公示,按季度兑现奖惩。
五、质量评审领导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操作,逗硬审核,并将审定结果定期上榜公开公示,广泛接受记账户及社会监督。严禁心存私心杂念,应付了事或暗箱操作。
六、强化轨迹管理,做好月度定时考核审定相关影像、软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及管理,自觉接受记账户及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