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24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24 17:16信息来源: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2420249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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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594号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巴中市巴州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重新报批)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平梁镇、枣林镇、鼎山镇等

 

 

 

巴中源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属于乡镇供水工程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自来水生产及供应。其中新建净水厂 8 座,供水管网272.14km,调节池 5 座,加压站 17 处,改建工程 73 处(仅更换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48257.1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5.0万元。

环境保护措施:大气污染防治:1、施工扬尘:定期洒水、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清洗轮胎、覆盖防尘布、加强管理等。2、营运期: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处理后,自然扩散。水污染防治:1、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2、营运期:排泥水与滤池反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流至配水井;平梁水厂、福星水厂、朝阳水厂、神水沟水厂、南阳水厂、江北水厂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龙头寨水厂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通过厂外市政管道排至鼎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寒溪寺水厂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吸污车运至凌云污水处理站处理,禁止外排。噪声污染防治: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建立临时声障等;2、营运期:合理布局、采用低噪潜水泵、水厂四周种植吸声树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1、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场地。2、营运期: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絮凝剂混凝剂包装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