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2日—17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7—2111072、0827—2631127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594号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636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项目概况 |
审批时间 |
1 |
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巴中市巴州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巴环境巴州审〔2024〕10号 |
2024-10-12 |
2 |
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鑫亚商显光电有限公司LED显示屏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巴环境巴州审〔2024〕11号 |
2024-10-17 |
3 |
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高显科技光电显示模组及玻璃盖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巴环境巴州审〔2024〕12号 |
2024-10-17 |
1.公告版巴环境巴州审〔2024〕10号关于“巴中市巴州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公告版巴环境巴州审〔2024〕11号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鑫亚商显光电有限公司LED显示屏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doc
3.公告版巴环境巴州审〔2024〕12号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高显科技光电显示模组及玻璃盖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