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扬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学区教育督导组,直属单位、机关股室: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清爽奋进幸福巴州建设,决定在第39个教师节之际评选表扬一批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各级各类学校和教科体直属事业单位。
(二)优秀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区教科室、区电教馆的专任教师;
(三)优秀班主任:各级各类学校在岗班主任;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各级各类学校、学区教育督导组、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教育管理人员或教学辅助人员;
(五)优秀教育科研工作者:各级各类学校、区教科室、区电教馆、区教装所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名额
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0个;优秀教师200名,优秀班主任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40名;优秀教育科研工作者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治教;
2.党建工作成绩突出,领导班子团结协作,规范管理,勤政廉政,注重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3.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校风、教风、学风纯正;
4.高度重视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积极筹措经费,大力改善办学条件。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忠诚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积极践行“四质工程”,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运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近3年承担过区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近3年指导学生(教师)参加区级以上比赛教师本人获得指导奖;近3年获得市级以上教师技能竞赛(讲课赛)二等奖以上且教学业绩公认可不受本条条件限制;
4.本学年度任教高中、初中和小学毕业班教学工作,教学效果显著可不受第3条限制;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忠诚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积极推进“四质工程”,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2.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
3.所带班级具有良好的班风、教风和学风,学生整体素质好;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忠诚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为教育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
5.从事教育管理或教学辅助岗位工作3年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优秀教育科研工作者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忠诚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2.树立以科研强素质的意识,积极参加市、区科研机构组织的教育科研进修、培训、研讨活动;
3.近3年承担区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1次以上。
4.热心指导本地本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推荐:
1.近3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2.在评优选模、职称评聘等过程中弄虚作假被查处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本年度查出有违规兼职和经商办企业正在接受处理的;
4.违反师德师风和“三乱”行为的;
5.学校有安全责任事故等“一票否决”的。
6. 在2022年度巴州区教科体系统目标绩效考评中,每组“合格”等次中排序末位的学校及相应学校校级班子成员。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按照评选条件,由学校(单位)民主择优推荐,并在本校(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学区将学校推荐汇总后报区教科体局审核,经审核确定拟表扬对象后,公示3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扬对象。
(二)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推荐人选要统筹考虑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机关人员等的代表性。推荐的优秀教师中应统筹兼顾音体美、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公费师范毕业生、特岗计划等教师。
(四)坚持依纪依规、强化过程监督原则。在推荐评审过程中,比对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按省教育厅关于教师信息系统管理的相关要求,在评先选优工作中,对系统数据不真实的、不准确的,相关信息不予认可。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五)坚持定额推荐原则。各学校(单位)必须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不能突破分配名额,对学校(单位)的推荐对象不实行差额审核。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在第39个教师节之际举行表扬大会并颁奖,邀请新闻媒体陆续推出先进事迹报道。
六、指标分配
(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0个(见附件1)
(二)先进个人350名
1.定向指标160名,主要推荐评选下列人员: 2023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先进个人和教研教改先进个人、2023年度赴凉山州支教教师和“三区人才”支教教师、2023年度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节表扬工作差额评选的巴州区落选人员和2023年度学区教育督导组优秀教育工作者。
2.推荐指标190名(见附件2)
七、资料报送
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校(单位)严格按照类别、名额、程序等要求报送资料。各学区教育督导组负责辖区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资料审核并填报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5),局人事股负责学区教育督导组、直属单位、机关股室的材料审核。8月16日前各学区、直属单位、机关股室将相关推荐材料(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审批表)报送至局人事股504室。
附件:1.巴州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巴州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巴州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正副职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4.巴州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5.巴州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6.申报评选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