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学区教育督导组,直属单位:
现将《巴州区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巴州区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巴州区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区教师师德修养,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把师德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引导广大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进一步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打造一支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社会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促进全区教科体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全省有名、全市领先、全区一流”工作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培训,着力提高职业素养
将师德教育列入区、校两级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之一,制定课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新任学校干部和新教师岗前培训中师德课程课时数不得少于培训总课时的15%。
充分利用教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会和暑期政治学习等时间,以专题学习、交流讨论、讲座讲堂、集中宣讲等方式组织教师加强学习。其中寒暑假期集中学习不少于2天,春秋学期每月通过“集中学”“自主学”等方式学习不少于1天。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和省市区教育大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建设的系列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教师政治思想和职业素养。
(二)强化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落实三项制度。一是目标责任制度。春季开学时,全区每位教师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每所学校(幼儿园)向区教科体局签订师德师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三乱”年度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幼儿园)及时上报教师师德失范的有关信息,区教科体局建立教师师德失范信息库,并将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和处分处罚等信息按要求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定期筛查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机制和在职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定期筛查制度。学校(幼儿园)拟聘用人员应当在入职前进行查询,查询发现有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的,教育部门或学校不得录用。秋季开学后对在职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开展筛查,对查询发现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教职员工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监督,不断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一是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区教科体局监督电话:0827-5221309),依法依规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幼儿园园长)要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或师德师风专题会,了解师德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对可能出现师德失范情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置。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根据学校(幼儿园)规模,公开选聘一批政治优良、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和学生家长作为师德师风监督员,参与学校师德师风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学生问卷调查、家长电话访谈等,及时掌握师德动态。
3.严格考核评价。把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每年年度考核前开展师德师风民主评议工作,采取自评、教师测评、学生和家长及社会测评、评议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由评议领导小组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级评价,并填写师德师风评议表。加强和完善对教师师德情况的跟踪管理,建立师德专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岗位调整、职称评审、绩效分配、评优选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对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开展活动,切实营造良好氛围
1.定期评优。学校(幼儿园)要结合“爱岗敬业、育人楷模”广泛开展“树标兵立榜样”活动,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层层推选,8月底前在全区教科体系统评选“爱岗敬业、育人楷模”师德标兵,并对外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全区广大教师师德师风的全面提升。
2.师德宣讲。开展“立师德 树师风”短视频征集活动,校校参加、人人参与,围绕师德师风学习体会、警示教育心得、工作管理经验等主题内容,拍摄录制3-5分钟小视频,讲好师德故事。鼓励采取实践反思、情景教学等形式,把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的力量,引导广大教师从“被感动”到“见行动”。
3.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区内外教职工违法犯罪、违反职业道德、师德失范等典型案例,提升教师的职业敬畏感,做到警钟长鸣。对照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每年组织教师开展一次查摆自省活动,撰写自评材料,组织交流互评,引导教师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4.专项治理。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入查找本校(园)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教师队伍形象和行业声誉的难点问题、个别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重大失德失范问题等,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限时整改。对教育“三乱”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问题,坚持有举报必严查,一经查实,坚决依纪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严重师德师风问题实行“双查”机制,在查处违反师德教师的同时,对推动师德建设工作不力或对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一并问责。同时,对查实的师德违规案件一律进行通报,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应。
(四)关爱教师,促进教师身心健康
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多渠道收集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保障教师的职业权益,维护教师的职业尊严。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定期组织教师体检,将心理健康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内容。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教师负担有关部署和要求,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潜心育人。认真组织开展工会活动、趣味运动会、才艺展示等教师乐于参与的有益活动,积极营造温馨的工作环境和融洽的人际环境,促进教师身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学区主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幼儿园园长)是学区、学校(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组建工作机构,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导考核。区教科体局将强化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对舆情高发、信访多发的领域和学校适时组织督查暗访,并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区教育督导室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开学检查和责任督学督导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督导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总结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理论研究新成果或制度创新,着力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长效化;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会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巴州教育工作成效、师德师风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各学校(幼儿园)将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年初工作方案、年末工作总结分别于3月31日前、12月31日前报送局人事股5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