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发〔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巴州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巴州辖区的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巴州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巴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权限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3月28日8:00至4月24日18:00。
2.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4月17日—5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确认地点:巴州区政务服务中心34号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窗口。
3.提交材料:
(1)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户籍在巴州区辖区内,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非巴州区辖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驻巴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以不提交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以不提交原件)。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与本次认定网报时上传的照片一致,用于证书使用),相片背面标注姓名。
五、体检
根据现场提交资料并确认通过的申请人自行安排时间,到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体检(江北大道西段123号交警支队旁),体检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一)体检时间
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12日。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
2.体检人员须带上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上传一致的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于体检表)。
六、证书领取
2023年6月底,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到巴州区政务服务中心34号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窗口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咨询电话:0827—8668840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