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 中 市 巴 州 区 财 政 局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学区教育督导组,区教育经管中心:
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见附件),请各学校按《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19〕111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238号)及《巴州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巴区财教〔2013〕3号)要求,精准确定补助对象,提供受助学生花名册。区财政局将资助资金划拨至区贫困学生救助中心账户后,通过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直接打卡发放。
各学校要通过“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审核、公示,并告知受助学生及时办理、激活社会保障卡,做到资助台账清楚、受助信息准确、佐证资料齐全、流程公开透明、打卡发放及时。学校上报数据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从严倒查。凡漏报、错报致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学生未享受财政资金资助的,由学校自行安排资金给予资助。
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