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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 “三免一补”政策
发布日期:2024-02-28 14:43
信息来源:区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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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对象:
“三免一补”是指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实施生活费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实施生活费补助(在就读学校申请办理)。
补助标准:
小学寄宿生每年
1000
元,初中寄宿生每年
1250
元;小学非寄宿生每年
500
元,初中非寄宿生每年
62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