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2-28 13:46信息来源:安全股 作者:张孝伟 浏览量: 【字体:  

为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教育系统内突发公共事件,立足于事件发生后及时消除连带隐患,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立足于在第一时间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抢险救助,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教科体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校舍倒塌、火灾及食物中毒、传染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地震等自然灾害突发事故,以及考试安全类突发事故。

二、应急领导组织及职责

(一)指领导小组及职责

1.成立巴州区教科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长:刘祥君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

牵头副组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长:罗保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局纪监组长

     区人民政府总督学

高文军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喻晓燕   党组成员、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安全股,张孝伟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5236515,手机:13981698407),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处置工作

2.工作职责: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制定防止、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对策和措施,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指导教科体系统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各工作小组及职责

根据事件防范处置工作实际,设立以下7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长:刘祥君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

组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3550472065

  员:各机关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学区教育督导组主任,局机关应急处突第一、第二工作队成员

  责: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全区教科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与区委政府、区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全面掌握了解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事件调查组

  长:刘祥君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

组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3550472065

  员:  局办公室主任 18282120188

张孝伟 安全股股长 13981698407

曾立志 局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股股长 15983959909

  责:协助相关部门调查本次事件发生原因,公正客观的还原事实真相,及时通报信息。

3.安抚稳定组

  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3550472065

  员:张孝伟 安全股股长 13981698407

曾立志 局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股股长 15983959909

卢作文 局信访股股长 13795938892

  :负责对伤者家属进行开导、劝勉,根据法律法规和家长诉求,妥善处理好事后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和谐稳定。

4.舆情信息组

  长:高文军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13881699057

  员:  局办公室主任 18282120188

  局信息中心主任 13778778100

  责:协助公安机关、宣传部门准确研判此次事件事态发展,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把握舆情导向,防止舆情发酵。

5.后勤保障组

  长:  区人民政府总督学 

  员:吴俊丰 局财务股股长 13308290203

  局办公室副主任 15928386640

  责:负责保障此次事件的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吃、住、行的安排调度。

6.维稳处突组

  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张孝伟 安全股股长 13981698407

卢作文 局信访股股长 13795938892

局机关应急处突第一、第二工作队成员

  责:负责此次事件在处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应急情况,防止事态扩大。

7.教育教学组

  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3550472065

  员:

  局教育股股长 13778798265

陈利民 局德卫艺股股长 18111332188

  责:统筹安排好教师按照作息时间上课,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有条不紊;积极做好涉事班级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三、应急救援程序

(一)校舍倒塌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学校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教育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报警110119120现场急救。指挥部应立即向市有关部门报告,并下达行动指令,同时指挥部应急救援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2.现场救援程序

应急救援组成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应配合事发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联系有关部门带好救援工具、机械、车辆等进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因救援不当使事故扩大。

2)与事发地就近派出所共同设立警戒线,将事故现场与围观群众隔离,保护好事发现场。

3)提出现场抢救方案,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现场抢救。

4)设立现场急救点,联系卫生部门组织一定数量医务人员携带适需医疗器具及药品对伤患急救,控制伤患状况恶化。

5)联系卫生部门、相近医院,迅速将伤患用最安全的办法转移到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院就医。

6)现场监控新发伤患情况,全力做好救助转移工作。

7)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食堂饮食安全、重大疾患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程序

1.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学校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教育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报120现场急救。指挥部应立即向市有关部门报告,并下达行动指令,同时,指挥部应急救援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2. 现场抢救程序

应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应配合事发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封闭食品加工现场,与事发地就近派出所共同设立警戒线,将事故现场与围观群众隔离。

2)迅速将病患、病源地隔离,疑似、可疑食品封存,严防疾病扩大、蔓延。

3)提出现场抢救方案,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现场抢救。

4)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程序

1.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学校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教育急救指挥部,同时报警120现场急救。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市有关部门报告,并下达行动指令,同时指挥部应急救援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

2.现场抢救程序

应急救援组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应配合事发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校舍倒塌、火灾、食堂饮食安全、重大疾患等事故现场有关抢救程序操作。

2)迅速组织教科体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设施的灾情核实工作。

3)及时恢复受灾学校的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4)其他各类事故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由领导小组决定部署。

四、其他应急处理办法

(一)现场应急处理

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一般程序:

1.事故发生学校(园)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区教科体系统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属性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救援,使灾情尽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事故发生后局、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应急处理会议,确定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学生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提出解决办法,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理赔,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二)信息报送

报送程序:分两级报送。

1)事发单位报送。事发后立即电告局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并尽快形成详细报告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处理中随时向局领导小组报送相关信息。

2)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接下属单位事故报告后立即电告区有关部门,并尽快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中随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三)事故调查监控

1.事故调查。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属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当事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采取“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2.防范监控。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改。区教科体局应对各校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