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部署,我区已完成巴州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现对修订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5日(7个工作日)。若对该成果由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0827-5018368,最终修订标准以省人民政府公布文件为准。
附件:巴州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标准.doc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