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4 09:00信息来源: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 作者:朱小萍 浏览量: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规定,我局拟协议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地块号

用地位置

土地用途

用地面积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巴河大佛寺至李家湾闸坝段和兴文片区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巴河廊桥至柳津桥段)地块一

回风亭社区、白云台社区、柳津社区

公园绿地

50158.34

50年

/

巴河大佛寺至李家湾闸坝段和兴文片区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巴河廊桥至柳津桥段)地块二

回风亭社区、白云台社区、柳津社区

公园绿地

15618.97

50年

/

巴河大佛寺至李家湾闸坝段和兴文片区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巴河廊桥至柳津桥段)地块三

回风亭社区、白云台社区、柳津社区

公园绿地

40446.83

50年

/

巴河大佛寺至李家湾闸坝段和兴文片区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巴河廊桥至柳津桥段)地块四

回风亭社区、白云台社区、柳津社区

公园绿地

37231.90

50年

/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告时限

2023年5月4日—2023年6月2日(公示时间30天)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期限内,请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在上述地块出让计划公示接受申请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

单位地址:巴州区南坝将军大道84号

邮政编码:636001

联系电话:0827-5018296

人:王女士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