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龙于2024年4 月3日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牟正芬生前与汪清龙共同共有位于巴州区南坝还房4号楼8楼1号住宅,建筑面积101.36平方米,转移登记给汪清龙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7-86688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