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益于2024年3月29日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全忠、何秀益共同共有位于巴州镇太子路4号1幢601[房权证巴房改字第002455号,巴国有(2000)字第8103号;建筑面积50.04㎡]住宅一套权属转移登记为何秀益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7-8668845。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