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能秀、肖鑫于2024年4月8日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盛能秀、肖高万共同共有位于巴州区东方鑫村D4幢8楼6号住宅,建筑面积126.14平方米,转移登记给盛能秀、肖鑫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7-8668847。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