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秀珍于2024年4月8日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徐明秀生前与常开普共同所有位于巴州区草坝街7号还房楼7幢901号住宅一套 [房权证巴州字第0002658号;巴市国用(2013)第07847号]建筑面积100.587平方米。转移登记为常秀珍、刘易共同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7-8668845。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
2024年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