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峰于2024年4月9日向巴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丽君生前与薛恒忠共同共有位于巴州区新市街83号[巴市国用(2005)第3522号,把房权证监证字第0028790,、0028791,建筑面积23.43㎡]营业用房一套权属转移登记为薛曦、薛峰按份共有(其中薛曦占该不动产份额50%,薛峰占该不动产份额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7-8668845。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