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1902执恢545号之二】、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902执恢545号之一】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冯杰名下位于巴中市江北汽配街中段七里香溪C幢1单元17层3号【川(2020)巴中市市不动产权第0008936号】不动产权证书予以注销。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15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书面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提出。
特此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