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莲山湖大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弃土场临时用地批复情况公示
临时用地名称:巴中市莲山湖大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弃土场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申请人:巴中源丰发展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位置:巴州区东城街道柏杨社区4社、擂鼓社区1社
临时使用土地面积:拟临时使用巴州区东城街道柏杨社区4社部分集体土地0.7063公顷;擂鼓社区1社部分集体土地0.3792公顷,共计临时使用土地1.085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1.0855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林地1.085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临时用地用途:主要用途为建设项目施工,详细用途为弃土场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年
批准机关: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
批准文号:巴州自然资临准字〔2024〕8号
批准日期: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