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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民政局2020年工作计划

2020-06-05 17:56

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和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十四次民政会议部署和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要求,扎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新时代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高效助力“三大攻坚战”,为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积极贡献民政力量。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

1.提升政治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区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抓好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基本制度,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和培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廉政要求;持续治理“微腐败”,及时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加强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持续整治“中梗阻”,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

4.深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每半年专题汇报1次;对微信和QQ工作群加强管理;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严格舆情管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切实织密织牢社会救助保障网。

5.深化社会救助管理。制定2020年脱贫攻坚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方案,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持续抓好“两项制度”衔接;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的年审复核和清理治理工作,精准识别救助对象,防止“脱保”“漏保”;强化按户施保、单人入保和分类救助“三大政策”;加强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推进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和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审批权限全部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规范低保信息、数据管理,实现信息系统、统计报表、资金发放数据一致。

6.加强救助资金监管。强化对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精职人员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好“一卡通”系统各项资金的发放工作,切实发挥好各类民政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7.严格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工申报。严格对申请享受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工待遇人员的资料审查,及时上报审批资料,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8. 规范流浪乞讨救助。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开展经常性街头主动救助;扎实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拟制《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指导区救助管理站及乡镇(街道)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救助风险防范和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做好站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9.加强民政救助政策宣传、培训。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延伸宣讲触角,广泛开展政策宣讲,有效提升救助政策知晓率;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模式,提升民政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政策落实能力。

三、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0.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科学规划“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好管长远、见长效的养老服务项目;新建民办养老机构2家,新增床位150张;不断完善现有养老机构服务设施设备,积极适应新时代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完善三江普济敬老院设施设备,筹备正式运营工作;试点推进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在城区建成嵌入式养老机构1所并投入运营,建成日间照料中心1所。

11.兑现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有效激发市场活力,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不断充实养老服务体系;兑现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贴和运营补贴;足额发放2020年80岁(含)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持续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做好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评估验收和结算。

12.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操作,指导和监督养老服务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日常管理,促进养老服务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养老服务培训,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13.丰富养老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养老服务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矛盾问题;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有人办事,有阵地办事,能够有效发挥老年人余热;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推崇孝道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孝老、爱老、敬老良好氛围。

四、加强儿童权益保障,严格福利慈善管理,促进儿童福利慈善工作规范管理、阳光运行。

14.保障孤困儿童基本权益、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孤儿年检工作,切实做好孤儿教育、医疗等各项保障工作;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基础信息,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台账;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足额发放孤儿养育金;规范做好收养登记。

15.促进福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慈善法》宣传力度,深化慈善文化建设,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支持慈善活动;做好“中华慈善日”“天府慈善月”宣传工作;持续开展“金秋圆梦”“慈善助学”“扶贫日募捐”等慈善募捐活动;指导慈善项目实施;规范慈善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确保阳光运行;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和管理,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五、优化公共事务服务,加强社会专项事务规范化管理,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6.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惠民殡葬政策落实落地;抓好殡葬服务行风建设,整治殡葬行业乱象;切实做好清明节、中元节等重大祭祀活动期间的服务及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绿色殡葬”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培树文明新风;加快推进巴中殡仪馆建设。

17.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做好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工作;完善历史婚姻档案电子化,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规范化;开展婚姻登记人员培训,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开展“示范窗口”建设活动,持续提升婚姻服务水平。

18.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半篇”文章。勘定新的乡镇行政区划界线;编制新的乡镇行政区划图;完成边界联检任务;全面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范地名管理,完成全区新地名标志牌规范设置工作。

19.有序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起草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实施意见,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调整改革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舆情管控,及时回应干部群众关切,确保调整改革期间社会稳定。

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自治能力,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20.深化基层治理。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务“三公开”制度,实施村(居)务阳光工程,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实现村(居)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规范村(居)挂牌,制定村(居)印章使用范围清单,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1.探索乡村治理体系改革。抓好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示范社区创建和乡村治理现代化。

22.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

2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效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七、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和社工人才培养,推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健康发展。

24.指导社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落实好党建工作基本制度;强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社会组织党员发展培养工作;选派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打造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3个;发动5家社会组织与贫困村签订帮扶协议。

25.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规范运行机制,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个,树立标杆社会组织1家;做好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完成系统内登记的需年检的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和监督;完成“僵尸”社会组织清理工作。

26.推进“放管服”改革。理清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协调相关业务股室进一步完善行权平台相关信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民政审批事项100%“最多跑一次”和100%全程网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

27.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社工人才、社工机构信息库;继续组织社工考前培训、加大实务能力提升培训;不断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发展专业性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建设。

八、提升行政效能,增强执行能力,促进新时代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8.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强化担当意识,敢于担当作为,自觉做好表率;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一岗双责”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协作意识,加强班子内部交流,增进团结,相互补位。

29.加强干部职工管理。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和政治意识;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加强民政法规、政策学习,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不断增强综合能力素质。

30.加强机关内部建设。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保持良好工作秩序;强化内部协作配合,协同做好综合治理、信访稳定、法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深化改革、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统战、五创联动、节能降耗、档案管理、机要保密、12345服务热线、值班备勤等工作,努力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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