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含下属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年度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11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四部分附件........................................ 21
第五部分附表........................................ 2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4
二、收入总表...................................... 24
三、支出总表...................................... 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巴州区民政局主要职能有:1、组织全区救灾救济工作,2、管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3、实施好城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4、组织好全区的优抚工作,5、做好全区的安置工作,6、做好全区社区建设,7、负责制定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加强社会福利工作,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9、加强全区行政区划工作,10、加强地名管理工作,11、加强与相邻县市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12、加强全区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13、主管婚姻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14、加强殡葬改革,15、加强全区社会救助工作,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民生保障为根本,社会救助惠民工程取得新成效
2.以体系建设为切入,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取得新进展
3.以普惠共享为重点,福利慈善提升工程迈上新台阶
4.以和谐共建为抓手,双拥优抚安置工程实现新拓展
5.以加强自治为目标,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得到新发展
6.以提升服务为核心,社会事务管理工程实现新突破
7.以责任落实为根本,全力构建清廉务实高效新氛围
二、机构设置
巴州区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11个,纳入机关管理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90.5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7.02万元,下降0.5%。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07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1.49万元,占9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万元,占0.6%。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301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46万元,占55.5%;项目支出1338.58万元,占4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90.5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7.02万元,下降0.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1.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7.7万元,下降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1.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4.65万元,占97.8%;医疗卫生支出25.7万元,占0.85%;住房保障支出40.69万元,占1.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11.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3.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44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支出决算为86.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39.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4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0.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2.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18.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79万元,较上年减少5.79万元,减少17%,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管理制度、政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66万元,占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3万元,占14.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66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福利院工作、军休干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4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条例管理车辆运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4.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3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13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39万元,减少36.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巴州区民政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32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8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事务经费”“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经费”“救灾减灾应急处理经费”“ 流浪乞讨救助经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 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事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核实以及目标任务工作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因面宽量大,审查面不全面,存在少数错保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审批和监管力度。
2.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2018年度二个社区建设的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社区建设补助资金不足,全区社区建设滞后。
3. “救灾减灾应急处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减灾救灾应急处理能力。
4. “流浪乞讨救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让流浪乞讨人员感受到了社会和政府的关爱,促进了城市文明建设。
5.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强了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对公办养老院进行了设施改造提升。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得分8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决算数与预算有差距,二是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准确编制预算,二是做好调整预算,三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巴州区民政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运行经费支出318.66万元,比2017年减少5.14万元,下降1.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巴州区民政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巴州区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共有固定资产5034.1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等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抗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物资储备采购资金。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行政单位1个(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参公单位1个(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全额财拨事业单位8个(救助局、慈善总会办公室、军干所、光荣院、烈士陵园、婚姻登记处、福利中心、救助站),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照台山陵园、婚姻事务所)。
(二)机构职能。
巴州区民政局主要职能有:1、组织全区救灾救济工作,2、管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3、实施好城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4、组织好全区的优抚工作,5、做好全区的安置工作,6、做好全区社区建设,7、负责制定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加强社会福利工作,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9、加强全区行政区划工作,10、加强地名管理工作,11、加强与相邻县市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工作,12、加强全区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13、主管婚姻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14、加强殡葬改革,15、加强全区社会救助工作,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三)人员概况。
巴州区民政局及下辖单位现有在职人员 60名,机关行政人员19名,机关工勤2名,参公管理人员3名,事业编制人员36名,经费自理人员56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财政资金收入合计307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1.49万元,占9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万元,占0.6%。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合计301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46万元,占55.5%;项目支出1338.58万元,占44.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使用《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项目预算的编制更加合理化、科学化,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指标明细统筹性,绩效目标、政府采购等。部门预算编制包括,采集在职人员工资情况、单位基础信息、支出项目录入、政府采购预算、收入征收计划及收入项目录入等。
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我局在保证人员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同时编制好项目预算,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准确、完整,促进全区卫生计生工作有序展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局在预算执行上,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2018年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支付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生育专项补助等。
节能降耗执行情况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全局以节电,节水、节油以及办公节能等为重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各项经费全额及时拨付到位,我们严格按照项目规定开支范围和要求,建立会计账目,强化管理,规范核算,专款专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1.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在财务管理上配合度不够,特别是在专项资金使用上,办公经费明显不足。
2、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对绩效评价工作了解不深,存在绩效管理意识不强、影响了绩效自评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评价指标设置与部分项目的实际不符。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工作机制和考核指标不健全。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