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
叶准,男,汉族,1980年06月生,四川恩阳人,1999年4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邵东, 男,汉族,1974年7月生,四川恩阳人,大学学历,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4月参加工作,四川省西南科技大学会计专业毕业。现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负责殡葬管理、公墓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勘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机构管理、农村留守老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发展规划、财务、审计、统计、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灭火工作。分管养老服务股、规划财务股、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联系区殡葬服务中心、巴中铭德生命纪念园有限责任公司。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保、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与叶准同志互为 AB岗。
喻于倪,女,汉族,1986年7月生,四川巴州人,本科学历,201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9月参加工作,四川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现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儿童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困境儿童保障、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分管福利慈善和儿童保障股、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联系婚姻登记处、区儿童福利院、区救助服务中心。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保、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与何利华同志互为AB岗。
何利华 女,汉族,1971年9月生,四川恩阳人,大学学历,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现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分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目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史志编纂、信息化建设、建议提案办理、双拥、党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察、宣传、组织、意识形态、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科技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工作、共青团、老干部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挂包驻帮、创文保卫、慈善组织管理、慈善捐赠、人口与计划生育、河长制、文化旅游。分管办公室、人事股、内审股、机关纪委、福利慈善和儿童保障股(福利慈善相关)、党建办,联系区慈善协会。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保、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与喻于倪同志互为AB岗。
金 艳 女,现任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婚姻登记处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负责残疾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依法行政、信访维稳、“放管服”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营商环境)、禁毒、扫黑除恶、普法、依法治区、综合治理、疫情防控、统战、民族宗教、妇女、工会。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保、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与李宗沂同志互为 AB岗。
李宗沂 男,现任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救助管理站站长。
工作分工:分管负责低收入人口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困难群众救助、民生工作、招商引资、乡村振兴、民营经济、信用体系。联系低收入核对中心。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保、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与金艳同志互为 AB岗。
一、主要职责
(一)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村(居)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乡镇以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监督婚姻登记机关工作。
(七)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巴中市巴州区行政区划图。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股)(电话:0827-2133592)。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网络管理与维护、信息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访事项的办理、重大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承担民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股(电话:0827-527332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和民政局直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三)社会救助股(电话:0827-5221388)。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中央、省、市、区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并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协调跨区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电话:0827-5273355)。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管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居)务公开。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
(五)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电话:0827-5271122)。拟订全区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服务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担全区村(居)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乡镇以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并指导全区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巴中市巴州区行政区划图。
(六)福利慈善和儿童保障股(电话:0827-2133502)。拟订残疾人、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保障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办理全区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并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
(七)养老服务股(电话:0827-2130490)。拟订全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助老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
(八)规划财务股(电话:0827-2135939)。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民政事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工作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九)机关党委(人事股、内审股)(电话:0827-2133705)。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按照区委规定设置。
三、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印合路17号
联系电话:0827-2133592
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备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
政务大厅区民政局窗口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备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