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住建局招标投标服务办事指南
各项目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要求,现将我局编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服务办事指南公布如下,请按此开展工作:
一、招标投标流程







二、书面报告办理流程
(一)提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起15日内,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向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二)办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5日内(最后1日为节假日时顺延至工作日),对招标人提交的书面报告进行检查并区分情形作出处理。1、书面报告内容完备,未发现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向招标人发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收讫回执》。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向招标人发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问题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存在的问题以及重新提交的要求:(1)不属于本部门监督职责范围的。告知应向相应的行政监督部门提交。(2)书面报告内容不完备的。告知招标人补正相应材料后重新提交。(3)因投诉处理已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告知招标人待投诉处理完毕,依法开展后续工作后重新提交。(4)发现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属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的,向招标人发出《招标监督意见书》,招标人依法开展后续工作后重新提交;属于项目审批部门职责的,移交项目审批部门处理并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移交处理告知书》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按照项目审批部门的处理结果依法开展后续工作后重新提交。
三、书面报告所需资料
(一)招标投标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投诉与处理、重新招标的依据及理由、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
(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
(三)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
(四)在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
(五)资格审查报告,包括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组建记录(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六)评标报告,包括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组建记录(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
(七)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未按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的,应当提供相关依据(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
(八)异议、投诉处理相关资料(原件,如有);
(九)招标文件编制和修订情况报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在开标前5日将招标文件编制情况和修订情况及政策依据和科学合理性理由(招标文件是谁编制的,谁提出修改的,哪些人参与编制和修改,以及编制的理由和政策依据、修订的理由和政策依据),向区住建局和区发改局作出书面报告);
(十)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报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需前往中标候选人单位进行考察,重点核实企业承诺项目管理人员资质业绩、企业资质业绩以及信用是否属实,企业是否存在借牌挂靠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向区发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考察报告,如第一中标候选人考察不合格,顺延考察第二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
四、三承诺两登记
(一)项目业主(招标人)承诺书(原件),由项目业主(招标人)填写并盖公章,纸质档在项目开标之前送区住建局和区发改局备案。
(二)招标代理诚信承诺书(原件),由代理机构填写并盖公章的,纸质档在项目开标之前送区发住建局备案。
(三)中标单位承诺书(原件),中标单位承诺书(原件),在提交书面报告时交区住建局和区发改局备案。
(四)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表(原件),由项目业主(招标人)如实填写并盖公章,提交书面报告时一并提交区住建局和区发改局备案。
(五)招标代理机构从业登记,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巴中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前应到项目所在地,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附件:1.项目业主(招标人)承诺书
2.招标代理诚信承诺书
3.中标单位承诺书
4.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表(注:该表中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直接或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家属亲友,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插手干预招投标的主要情形包括:
(一)改变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
(二)要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逃避监管;
(三)要求有关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出借资质,实施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要求招标人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招标条款;
(五)干预评标委员会成员选取或者干扰评标工作;
(六)干预招标人定标工作;
(七)要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八)要求中标人分包、转包工程项目;
(九)干预招投标投诉举报工作;
(十)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施加压力,干预正常监督执法;
(十一)其他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的行为。
如无上述行为,在表中填好项目名称,在“插手干预招投标的具体事项、内容”一栏填写“无”后盖公章,同书面报告一起送往区住建局备案。)
附件1
项目业主(招标人)承诺书
巴中市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 项目已
由 (项目审批部门)以
(批复文号) 批复。现就该项目招标活动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项目建设第
一责任人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活动;
2、严格按照核准内容和方式进行招标,杜绝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不与任何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
公告;
4、不违法违规操纵招投标活动,不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串通招标投标;
5、不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不泄露招投标活动的保密信息;
6、依法依规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背离招标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合同、协议;
7、加强项目施工管理,严禁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8、 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收受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贿赂及其它好处,不向中标人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中标项目劳务分包、设备、材料采购等经营活动。
我单位自愿就上述承诺事项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书
巴中市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为 项目依法产生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就该项目代理招标活动承诺如下:
1、依法履行与招标人签订的书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义务,按照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从事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不转让、转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2、不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3、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4、不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5、不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6、按照规定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投标)文件,拒收不符合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招标)文件;
7、按照招标投标法定程序或法定时间进行招标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发布资格预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内容;
8、按照规定抽取专家,不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明示或者暗示带有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信息;
9、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给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同等化信息,不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限制、阻止购买人购买资格预审(招标)文件,不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中设置不合理条件以限制、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
10、及时全面收集整理工程招标代理过程文件以及成果文件,并按照规定及时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1、不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条件向中标人收取规定以外费用。
我单位自愿就上述承诺事项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中标单位承诺书
兹有参加 项目招投标活动,并有幸成为中标人,为保证本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和我方投标文件顺利实施,我单位郑重作以下承诺:
1、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无出借(租)企业资质,围标串标,挂靠投标以及弄虚作假行为:
2、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3、按期签订合同,按期进场,按期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签订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及时派驻项目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5、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法规和纪律,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从项目业主(招标人)现场管理,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和参建单位的工作。
我单位自愿就上述承诺事项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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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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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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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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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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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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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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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手干预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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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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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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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手干预招投标的具体事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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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的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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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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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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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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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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