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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09-12 15:22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一、领导班子


李明志,男,汉族,生于1973年12月,中共党员,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现任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巴中市巴州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巴中市巴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工作分工:负责区委农办工作,主持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刘韬,男,汉族,巴中市恩阳区人,中央党校大学,出生于19739月。中共党员,19967月参加工作,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主管财务、审计、涉农惠农资金和金融工作,牵头农业规划、产业发展、菜篮子工程、产业“融圈建链”,负责农业园区、三产融合、三区同建、农业资源区划与国土空间、规上企业服务、县域经济、农高区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休闲农业、大棚房整治、制止非农化、民生工程安全、抢险救灾、森林防灭火、林长制、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局属原企业改制和企业信访工作。与徐大军同志互为AB角。分管财务股、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特色产业发展)股、宅基地管理股,区经济作物发展服务中心,原农机供应公司、原二罐厂、原羽绒厂、原种子公司、园艺场。联系鼎山镇、梁永镇。

 

  飞,男,汉族,19756月生,巴中市巴州区人,大学学历,199911月参加工作,1998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分工:负责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社会帮扶、定点帮扶、驻村帮扶。与邓海平同志互为AB。分管项目股,区乡村振兴项目中心。联系清江镇、白庙乡、大和乡。

 

苟洪刚,男,汉族,出生于19775月,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大专,中共党员,20006月参加工作,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田长制、农业节能减排、农村能源、农机发展与管理、农民工服务、农民工欠薪,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品牌培育、农产品展示展销、助企抢订单。与陈波同志互为AB角。分管农田建设与农机化股、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中心。联系枣林镇、平梁镇。

 

邓海平,男,汉族,19789月生,巴中市巴州区人,大学学历,20017月参加工作,2001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巩固脱贫成果考核评估及问题整改、就业帮扶农业行政执法、水产渔政、长江禁渔、河长制。与谢飞同志互为AB角。分管脱贫成果巩固股、监测帮扶股区水产事业发展中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天马山镇、化成镇。

 

张耀月,女,汉族,19878月生,巴中市南江县人,党校研究生学历,200910月参加工作,20142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农民增收、科技教育、知识产权、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市场与信息、农村商贸物流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农业统计、经济普查、农村经济运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规划与建设、保密、宣传、档案、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城市创建、政务(含电子政务)公开、机关节能减排、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关后勤等工作。与赵娟同志互为AB角。分管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化股、区农民科技教育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东城街道、玉堂街道、光辉镇。

 

赵娟,女,汉族,四川南江人,出生于19784月,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79月参加工作,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含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网终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工会、统战、妇委会、共青团)、组织人事、医保社保、未成年人保护、党务公开、退休干部管理、双拥、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营商环境、诚信体系建设、扫黑除恶、普法、宗教、政法、防邪、老龄、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涉农领域企业诉求起底清零。与张耀月同志互为AB角。分管党建办、信访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联系江北街道、回风街道宕梁街道。

 

朱刚,男,汉族,出生于19919月,巴中市平昌县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179月参加工作,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师。.

工作分工:负责畜牧产业发展、兽医兽药、饲草饲料、畜禽繁育改良、动物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动物检疫、生猪定点屠宰、环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双碳、畜牧业政策性保险千万工程、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文明建设和农耕文化、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农村人居环境。与苟洪刚同志互为AB角。分管畜牧兽医渔业股乡村建设促进股,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区畜牧站区生态资源保护中心联系曾口镇、水宁寺镇、西城街道。

 

谭智文,男,汉族,出生于19881月,巴中市南江县人,大学,中共党员,20144月参加工作,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工作分工: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驻局纪检监察组。

 

陈波,男,汉族,四川恩阳区人,出生于19868月,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区委农办主任管理农办日常工作,负责三农政策研究、城乡融合,负责目标管理,统筹三农和乡村振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农业农村体制和产权改革,综合示范片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民营经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助企抢订单。与苟洪刚同志互为AB角。分管区委农办秘书股(农村改革股)、区委农办督查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区农经站。联系三江镇、大茅坪镇。

 

徐大军,男,汉族,四川南江人,出生于1988年8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九三学社社员,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正科级)。

工作分工牵头农业保险负责粮油生产、农作物新品种和新技术培训推广、现代种业(生物育种产业链)、农业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撂荒地治理、植保植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补贴、农作物政策性保险、防止非粮化等。与刘韬同志互为AB角。分管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区农技服务中心、区植保植检站。联系大罗镇、凤溪镇。

 

刘春雷(四级高级主办)  协助徐大军同志工作

  跃(四级高级主办)  协助谢飞同志工作

  敏(四级高级主办)  协助陈波同志工作

彭雄典(一级主办)  协助朱刚同志工作

欧明雄(一级主办)  协助刘韬同志工作

王柏松(一级主办) 协助苟洪刚同志工作

  琨(一级主办)  协助张耀月同志工作

王仕春(三级主办)   协助朱刚同志抓千万工程厕所革命工作


二、职能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区级“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研究提出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建议。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申报、评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业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业产品进出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区农业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申报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调查、保护与管理,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九)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饲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指导实施动植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防疫和检疫相关政策。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和农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组织监督管理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及动物疫病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上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以及农业预算内投资、区级以上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农业经济调节政策,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和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十三)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四)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监督管理大宗农业种子(苗)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五)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参与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队伍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和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七)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开展全区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办理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十八)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2.加强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项目审批“放管服”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业产品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产品产地初加工相关工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导全区烟草工业发展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烟叶种植等相关工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

2.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区林业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果树(水果部分)行政管理职责;区林业局负责果树(除水果之外部分)、花椒、花卉行政管理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草拟的文件审核把关。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和年鉴史志编纂、新媒体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农业农村信息编报。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爱国卫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咨询服务。承办上级机关及上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负责信访维稳和企业改制后续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农业普法宣传。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禁毒防邪等工作。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农业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服务。组织开展“三农”工作中的问题调查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政策文件。负责区直部门涉及“三农”工作政策性文件的审核把关。综合指导、统筹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的调处。

(三)乡村振兴股。提出全区农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乡村振兴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农业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并指导项目实施;协调拟订农业专项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方案;负责协调推进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牵头东西部协作农业项目,协助开展督查、考评农业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指导农业脱贫攻坚形成的资产清理和监管,指导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乡镇建设。

(四)宅基地管理股。负责起草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等政策性文件。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拟制,配合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和农村居民建房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授权制定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大棚房”整治工作。

(五)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粮油股)。起草全区种植业(粮油)产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理,指导种植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指导农业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牵头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并组织扑灭疫情。组织实施粮油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粮油种子(种苗)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粮油基地、良繁体系建设,承担植物(粮油)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粮油收储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牵头农业防灾减灾,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负责农药、肥料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六)经济作物股。起草全区经作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指导发展经作产业,指导促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业现代服务业。制定茶叶、中药材、水果、蔬菜、食用菌等农作物发展的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烟叶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起草全区经作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经作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经作种子(种苗)、食用菌种等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经作基地、良繁体系建设,承担植物(经作)新品种保护工作。对经作产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七)畜牧兽医渔业股(挂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起草全区养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农区草地开发与利用。指导奶业发展,监督管理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检疫。负责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和防灾减灾。负责拟订兽医、兽药、饲料、畜禽定点屠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畜牧兽医标准化、畜牧兽医体系建设。负责辖区内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负责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负责农作物秸秆等饲用饲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病害防控等工作。指导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承担种畜禽、水产种苗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指导良繁体系建设。负责畜禽屠宰和饲料、兽(鱼)药、渔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河湖长制工作。承担区突发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八)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全区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全区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统筹指导“四大”特色农业产业,制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产业发展的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测工作。组织起草全区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牵头组织良繁体系建设和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协调组织“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牵头承担农业产业脱贫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牵头农业民生工作和农业企业减负纾困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国土空间工作,指导耕地合理利用,指导设施农业发展。牵头农业规模化和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园区规划布局、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承担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区)申报、监测、评价、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农业园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九)宜居乡村建设与安全股。提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秸秆和粪污等资源化利用。牵头负责农业生态环保工作,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区乡村治理政策和治理体系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牵头负责除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外的其它日常安全工作。

(十)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提出巩固完善全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牵头起草农民承包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等文件。指导农民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牵头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指导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行业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农民利益的督促检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农经统计工作。

(十一)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组织实施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产品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指导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管理。牵头负责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承担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初审、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农业会展有关工作。

(十二)农田建设与农机化股。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实施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国际合作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指导农村机电提灌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与装备项目。推荐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监管。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农村能源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十三)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化股。牵头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农业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全区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生产生活扶持等制度。负责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和职业农民职称认定工作,指导培训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型人才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双创”和农民工工作。组织实施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并开展家庭农场的示范创建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农业生产性服务相关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推广等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抓好农业服务业发展。编制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相关推进工作,提出项目建议和扶持措施,指导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牵头农民增收工作。起草全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负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十四)计划财务项目股。负责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出扶持全区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以及农业预算内投资、区级以上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农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编制、申报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农业固定资产入库。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拟订农业投资促进政策,牵头负责农业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业对外交流、涉及港澳台农业有关事务。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牵头农业惠农政策实施。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试点,参与对区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监管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农业项目专项审计。

(十五)机关党委(党建办、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拟制局党组、机关党委工作计划,负责意识形态、政治思想、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等工作,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工资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农业农村系统内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农业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职业健康工作。负责涉外、侨务工作。负责双拥、国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牵头负责驻村帮扶工作。

三、联系地址及办公时间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东城街道新市街311号;联系电话:0827-5224076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内设机构和局属单位联系电话

办公室(0827-5224076)

党建办(人事股)(0827-5236395)

政策法规股(0827-5553105)

行政审批股(0827-8668835)

信访股(0827-2229881)

农村合作经济股(0827-5228623)

宅基地管理股(0827-5224076)

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0827-3883819)

产业发展股(经作股)(0827-5223105)

农田建设与农机化股(0827-5226072)

科教信息股(0827-3333269)

乡村振兴股(0827-5224076)

畜牧兽医渔业股(0827-5553104)

宜居乡村建设与安全股(0827-5224677)

农办督查股(0827-5224677)

计划财务项目股(0827-555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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