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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巴中市巴州区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8-18 16:26 来源: 巴州区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巴中莲山湖新区、巴州工业园、盘兴物流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巴中市巴州区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巴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4日

巴中市巴州区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第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构建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体系”的部署要求,根据《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为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坚持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中心任务,落实农民增收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以提高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下同)生产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为目标,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实现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主要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力争全区脱贫人口生产经营性净收入年人均增速达到20%、工资性收入年人均增速达到15%以上、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速保持在15%以上。确保全区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脱贫人口就业渠道和就业空间得到拓宽,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保持在3.3万人左右。2025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基本持平。

三、工作重点

(一)聚焦监测对象。重点对现有监测人口567户1723人,采取分类施策、一户一策,确保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无劳动力家庭按规定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

(二)聚焦收入下降及低收入“两类”脱贫人口。重点对去年收入下降的脱贫人口和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的脱贫户等低收入人群精准研判下降原因,根据其劳动力结构、家庭资源禀赋、就业务工状况,因户确定帮扶措施。

四、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发展产业提高经营性收入

1.发展主导产业带动增收。抓好油菜、花生等油料扩种,实施“天府菜油”行动,确保粮油播面、产量只增不减,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粮食播面稳定在9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34万吨以上。强化发展肉牛、肉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全力推进投资5亿元的“巴山肉牛标准化育肥场项目”,在鼎山镇首市村建设1.7万头肉牛良种繁育生产基地,全区出栏肉牛3.5万头,建立优质饲草基地4000亩。保持生猪基础产能,持续抓好稳产保供,确保年存栏能繁母猪3.1万头,年出栏生猪55万头以上。积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推进“鱼米之乡”建设,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因地制宜推广生态、健康、低排放渔业养殖模式。积极做好玉堂蔬菜现代农业园区后续建设工作,持续培育蔬菜专业村和蔬菜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巩固提升建设城郊果蔬带5000亩,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7万亩、产量36万吨,建设高标准保供基地2个。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2.发展到户产业帮扶增收。鼓励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庭院特色种植、庭院特色养殖、庭院特色加工、庭院特色休闲旅游、庭院特色服务五大特色庭院经济,实现脱贫户、监测户当年户均生产经营性收入达1500元以上,生产经营性收入对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贡献率进一步提升。在大茅坪镇、清江镇等8个乡镇开展庭院经济示范带建设,力争年底前全区能形成一批带动能力强、可复制的示范亮点。到2025年,全区庭院经济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类型更加丰富。

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3.延伸产业链带动增收。以产业聚集区为重点,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农产品集散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生产供应链、精深加工链、品牌价值链“三链同构”,支持建设精深加工、仓储、包装、物流、销售等产业配套设施,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产地预冷、仓储保鲜、集散整理、分选包装、检测检疫等综合服务功能的产地冷链物流集配中心(综合体)。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工程。支持发展功能食品产业。支持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落实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4.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带动增收。用好“巴食巴适”等公用品牌。鼓励和引导企业参加农博会、茶博会、进博会、消博会、西部农产品交易会等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和品牌打造,对农产品农超对接、展销、宣传、物流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加大消费帮扶力度,鼓励脱贫地区在东西部协作帮扶地城市建立直营店、销售专区等,每年组织本地企业参加“义博会”“电商博览会”等会展活动3场次以上。力争实现浙江省年均采购和帮助销售巴州区特色农产品3000万元以上。开展成渝双城经济圈互认消费帮扶品、互推消费帮扶渠道、积极参加消费帮扶活动,每年至少参加1场次以上的“巴中产、巴中造”推介会、“西洽会”等消费帮扶促销活动。

责任单位:区协作办、区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5.实施消费帮扶带动增收。大力推广使用“天府乡村”公益品牌,鼓励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依托元旦、春节等,积极开展“以购代扶”活动,组织动员机关工会、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力量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消费帮扶行动,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天府乡村全链条发展计划”,发动商协会、会员企业与乡村结对共建,引导直属商协会、结对民营企业帮助销售巴中农副产品,引导加工类会员企业优先购买脱贫地区原材料,助力乡村农副产品进企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6.发展文旅产业带动增收。依托各地乡村优势资源禀赋,大力推动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产业园区、田园景区、新型社区“三区同建”,建设粮经统筹、种养循环、“五良”融合现代农业园区,培育“一村一品”示范村10个,打造巴山田园综合体。持续开展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建设,培育一批“天府度假乡村”。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森林康养、创意农业等。推广“一村一品”“一镇(乡)一业”发展模式,新培育1个农业产业强镇。持续创建一批美丽休闲乡村、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加快建设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新建巴山田园综合体2个。支持毗邻景区、临近城区整村打造“民宿村”“康养村”等。提升乡村民宿品质,打造一批旅游等级民宿。

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7.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增收。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农带农能力提升措施,支持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组建联合社,农户入社率及带动率达45%以上。坚持“大园区+多业主”,探索“国有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发展机制,按照“股权量化、责任分工、利益分成”原则进行园区管理,增强产业联农带农能力,脱贫户组织化参与程度达50%以上。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健全流转服务体系,健全农民土地租金和分红收益增长机制,确保全区集体经济收入增长50%,其中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村不少于40%,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80%。建立“股份式”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脱贫群众以土地、其他资产入股合作社或兴办农业企业,建立股份合作关系,实现分红收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支持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盟,启动实施5家以上以村(组)为单位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工程,通过土地代耕代管代种、农产品代加代购代销,稳定脱贫户收入来源。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区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工资性收入

8.抓好外出务工就业。建立完善脱贫人口“劳务输出数据库”,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精准掌握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情况。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提高脱贫人口就业组织化程度,在用工岗位信息、劳务培训、订单输出、服务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大力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提供“点对点、一站式”运输直达服务,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努力将脱贫人口稳在当地、稳在企业、稳在岗位。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铁路、公路和水运(路)交通补助,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招用脱贫人口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对企业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扣减相关税费。脱贫人口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每人不超过4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持续巩固拓展浙川劳务协作关系,丰富拓展劳务协作内容,从2021年至今,通过浙川劳务协作,累计转移就业11835人;到2025年底,巴州区农村劳动力在浙江省转移就业规模不低于13000人。建立重点劳务品牌资源库,打造“巴山阿姨”“巴山堵二哥”知名特色劳务品牌,“十四五”期间培育1个“川字号”、2个“巴字号”特色劳务品牌。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农民工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9.加强就地就近就业。加大就业帮扶车间支持培育力度,探索“企业+就业帮扶车间”模式,鼓励建立区域性就业帮扶车间联盟。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建设适合本地脱贫人口务工需求和特点的“季节性”“工厂式”就业帮扶车间。强化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作用,坚持因村设岗、因需设岗,合理开发、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弱劳力、半劳力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数量稳中有升。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0.构建农村电商体系促进就近就业。提升全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培训孵化、品牌打造等服务能力,强化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孵化、品牌打造,加强京东商城“中国特产·四川巴州馆”、义乌百县万品消费助农展销中心“巴州馆”运营。实施强区富民工程,通过产业发展,促进脱贫户就地就近就业。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11.推广以工代赈促进就近就业。推广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鼓励非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在曾口镇红溪村、枣林镇灵山村、天马山镇谢家湾村实施一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吸纳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参与务工,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财政资金投入的28%。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12.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对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针对性开展种养技能、新职业新业态、校企合作等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获得技能等级证书,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落实“雨露计划”政策,对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建立“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情况清单”“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及帮扶需求清单”三张清单,及时掌握“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就业意愿,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困难家庭学生到东部就读职业学校、引进优秀企业到校园开展就业指导与实践等项目,为脱贫家庭子女提供更好的就业方向和渠道,实现有就业意愿的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深入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分层次、分类别对乡村工匠开展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培育乡村工匠名师、大师,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

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13.鼓励创新创业促进就业。大力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做好创业咨询、项目策划、手续办理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创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脱贫人口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政策。脱贫人口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推动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打包办”“提速办”,为脱贫人口返乡创业提供培育、孵化、加速等创业扶持。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14.落实政策促进吸纳就业。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脱贫人口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吸纳脱贫人口10人以上的企业,可以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三)盘活资源资产增加财产性收入

15.盘活扶贫和帮扶项目资产。加强扶贫和帮扶项目资产管护、运营、监管,按规定将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权属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现有国企统筹运营管理盘活低效闲置资产;鼓励通过设置减免租金、折资入股、项目奖补、信贷支持等优惠条件,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和市场主体采取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激活低效、闲置资产,努力提高资产收益率。入股分红、资产性收益、产业合作收益尽可能向脱贫人口倾斜,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兑现。

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16.盘活易地搬迁迁出迁入地闲置资源。全面摸清易地搬迁户迁出地的承包地、山地、林地等资源,依法优先纳入土地流转范围,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盘活用好安置区商业门面等资源,探索组建社区建筑、家政等组织化服务主体,大力发展以安置区为单元的新型集体经济,提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水平,扩大搬迁群众收入来源。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17.引导脱贫户开展资产资源入股合作。鼓励长期外出务工、进城安置和无自主经营能力的脱贫人口,将闲置房屋、宅基地、耕地、林地和自有设备等资源,通过入股或租赁等形式,将资产交由村集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代为经营管理,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或租金收益等方式实现增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四)落实政策保障增加转移性收入

18.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按时足额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种植补贴、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等惠农政策,按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养老金、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残疾补贴等资金,定期开展“一卡通”资金兑付监管,确保资金按规定、按时、足额、精准发放到户到人,使农民群众安全高效的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9.加强监测对象与低收入人口衔接。坚持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监测相结合,符合低保条件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申请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同步开展监测对象排查识别,对符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对象,落实帮扶措施。

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20.健全兜底保障增收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结合保障对象家庭实际,动态调整低保补助水平,及时发现、及时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建立健全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联动增长机制,确保政策兜底保障的脱贫人口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五)着力降本增效减轻支出负担

21.着力降低生产成本。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耕作条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脱贫户提供统配统施、统防统治、集中育秧、机耕机插、仓储烘干等社会化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机作业、农资供应、产品营销、农技服务等生产经营性服务,降低使用成本,帮助脱贫。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22.着力降低生活成本。持续推动教育、医疗、文化、养老、殡葬等服务重心下移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免费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体检、签约履约、慢病管理等均等化服务,加强清洁能源、商店超市等生活设施建设,提高脱贫人口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

责任单位:区教科体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23.着力降低人情开支。持续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引导村(社区)健全村民事务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工作机制,全面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模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切实遏制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24.着力降低突发性损失。持续加大脱贫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力度,及时为“重大疾病户、重大自然灾害户、重大家庭变故户”患者提供健康咨询和救治等工作,适时推广防返贫保险,有效防范化解大病医疗、自然灾害、人身意外、失业、教育升学等方面风险,筑牢防止返贫致贫的“兜底”屏障。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各乡镇(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乡村振兴、残联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产业就业等促进脱贫群众增加收入各项工作。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要坚持将脱贫人口产业发展和务工就业作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重点,中省衔接资金用于帮扶产业发展的占比逐年增长,用好东西部协作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增收。各级金融机构要持续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对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脱贫户,及时提供资金支持,做到愿贷尽贷、应贷尽贷。要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为脱贫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提供信贷支持。

(二)加强业务指导。人社、商务、农业、林业等行业部门,科技特派团等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团体,要加强脱贫群众的电子商务、种养殖业技术、务工技能等技术指导服务,深入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田间地头,结合数字化技术,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技术指导,提高脱贫群众发展生产能力素质。通过专题讲座、现场讲解、示范服务等方式,开展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帮带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产业发展带头人。选派有培养潜力的基层科技人员,开展结对帮带,培养本土技术骨干人才。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科技服务,提高脱贫群众发展生产能力素质。

(三)加强责任落实。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要将脱贫人口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将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纳入工作调度的重要内容,不断分析问题、不断查找短板、不断总结经验、不断现场推进,及时总结推广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梳理汇总助农增收有关政策,加强宣传解读,让脱贫人口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分类精准施策,督促落实增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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