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参照《巴中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巴州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区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使我区水利行业监管部门和各运行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旧账全部清零,增量有效控制并动态清零;水利基础设施基本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各股室、各单位要在局干部职工大会、局党组(扩大)会、局办公会及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各类会议上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传达学习,组织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片,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抓典型、勤思考,领导带头讲、专家深入讲、一线互动讲,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将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抓好宣传贯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安排部署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1.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重大水利工程、重大民生水利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坚持创新监管,充分运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三)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清单制为抓手,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实现水利行业企业、人员、岗位责任全覆盖。
2.健全完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泵站)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堤防、淤地坝)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要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针对单位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
3.健全完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符合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做到自查自改自报。依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每月定期上报隐患和事故信息,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
(四)深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以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和水土流失治理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在建水利工程专项整治。
1.检查企业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情况。
2.重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整治违法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行为;整治施工单位无资质施工的行为,建设单位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行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单位等违法行为。
3.抓实抓牢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特别是要加强对危大工程、地灾易发部位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深入排查深基坑施工、土石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高陡边坡作业、临水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存在滑坡、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工地洪涝和地灾隐患,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风险防控。
4.规范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整治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不按规定开展“三类人员”教育培训,规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且达到规定培训学时。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违法行为。
5.整治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隐患排查整治、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针对现场屡禁不止的行为和隐患开展重点整治。
6.开展特种设备整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和“双重预防”,整治特种设备资质、合格证等不齐全和安装、验收、使用不规范等行为,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
7.加大对在建水利工程场内施工道路和运输车辆检查;落实水利工程弃渣运输和料场砂石运输车辆道路交通源头治理工作;检查临时便道在狭窄、坡陡、弯急、穿越电力通信地段是否设置交通警示标志;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是否严格落实燃气设备保护方案。
8.加强对电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是否履行,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焊接、切割,是否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切割设备等行为的检查。
9.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是否定期开展演练等。
(四)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25年底前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的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开展堤防达标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加强堤防隐患整治,确保重要堤防特别是干流堤防到2025年全部实现达标。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
(五)加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
鼓励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提升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各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六)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
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各股室、各单位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分年度推动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六项机制”全覆盖。
(七)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
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
(八)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
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推广“互联网+执法”非现场执法方式,加强部门间的互联互通、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参加省、市、区各级组织的水利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建立“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检查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九)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度
强化运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安全评价体系,推进“六项机制”走深走实。探索无人机等设备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运用。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在线监管、自动化监测控制和预报预警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运用。
(十)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宣教演练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年全覆盖。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股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把思想切实统一到国家、省、市、区各级安委会和水利部门工作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抓好组织实施。
(二)保障安全投入。各股室、各单位要保障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病险工程除险加固等资金,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相关费用。
(三)加强规章学习。各股室、各单位对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组织学习,着力安全生产知识的更新换代,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难点问题,运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股室、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有关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
(五)强化督导问责。此项工作将作为安全生产履职巡查、“大质量”考评等的重要指标,各股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川公网安备 5119020200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