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24〕4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原则,2025年上半年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385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35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