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镇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为了巩固河道综合整治的建设成果,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对全村河道实行长效保洁。通过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巩固河道综合整治的建设成果,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一、管理原则
(一)分块包干,属地负责原则。
全镇河道根据各村(居)的属地进行分段划分管理考核,由各村(居)组织开展全面河道保洁、河面打捞、河岸清理、河道管护等工作。但涉及村(居)之间界河河岸堆放垃圾及河坎维护、违章搭建仍需由河岸所在村(居)负责。
(二)建管并重,以管为主原则。
各村(居)在巡河发现水域、陆域岸线200米范围内有垃圾时,要及时组织河道保洁员清理河面漂浮物和河岸陆域周边垃圾。同时加强管理,落实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机制。
(三)落实专人管理。
各村(居)书记为河道第一责任人,建立河长巡查反馈制度,落实河道保洁人员,要在村公示栏中设立举报电话,让群众也参与监督,使河道长效保洁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并将各村开展河道保洁作为河长制工作的考核依据。
二、河道保洁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日常保洁。
打捞清理水面、迎水坡(包括滩地)、堤岸的垃圾和有害或废弃漂浮物,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物,达到河道保洁总体目标。
(二)打捞物清运。
河道保洁:其打捞物可按照“上岸方便,交通便利”的原则,设置临时堆放点,然后再进行集中清运处置。临时堆放点要设置告示牌,堆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堆放的打捞物对河道无二次污染。
(三)特殊情况保洁。
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保洁责任单位应及时告知无害化处置单位,由无害化处置单位对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统一运送至无害化处理点进行无害化处置。山洪、暴雨过后当日起3日内,保洁责任单位要及时清理河道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保洁责任单位应立即向当村委、镇人民政府、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三、管理措施
(一)各村河道巡查员、保洁员,负责全村水域及河道陆域岸线200米范围内的保洁管理工作。
(二)开展日常的河道保洁工作,记录好保洁工作台帐。
(三)各村要调剂公共运行业务经费用于河道保洁,确保河道长效保洁的资金来源稳定。
(四)探索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推广好的经验。
四、保洁安全生产
(一)镇人民政府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做好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保洁责任单位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保洁单位及个人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实施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二)保洁责任单位负责制定保洁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应包括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应对大风、洪水等突发性事件的安全措施,以及其他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