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枣林镇2023年东西部协作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3年东西部协作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项目
二、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三、项目建设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枣林镇灵山村
四、项目实施单位
巴州区枣林镇灵山村村民委员会、灵山云雾茶叶有限公司、葡淘哥家庭农场、巴中市巴州区阴灵山文旅康养中心
五、项目责任单位
巴中市巴州区枣林镇人民政府
六、项目主管部门
巴中市巴州区乡村振兴局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八、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帮扶政策支持。《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川乡振发〔2022〕108号)鼓励使用帮扶资金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村集体经济及农户增收。
(二)具备资源优势。枣林镇灵山村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产业优势,通过“企业+村集体+农户”的经营发展模式,可加快推动形成“种养殖+加工销售+旅游”一体化发展,可形成东西部协作带动灵山村三产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示范典型。
(三)村企合作可行。灵山云雾茶叶有限公司、葡淘哥家庭农场、巴中市巴州区阴灵山文旅康养中心3个企业均为灵山村本地企业,在灵山村发展多年,已有优良的产业基础,企业规模逐渐壮大,进一步发展的意愿强烈。
灵山云雾茶叶有限公司,2019年通过招商引资到枣林镇灵山村发展茶产业,种植茶叶2000亩,经过4年的努力,茶叶均已进入盛产期,茶叶年产量超20000斤,建设茶厂1座,带动本地劳动力就业100人,促进年增收超20000元。拟建设茶文化体验中心,推动茶叶真正在灵山村落地生根。
阴灵山文旅康养中心从事阴灵山景区的管护工作10余年,致力于保护阴灵山自然风景和传统文化,2022年与村集体合作共同打造了灵山酒店、柴火鸡庄等项目,得到了干群的一致好评,召开了“枣想你来 相约灵山”避暑节,带动灵山村旅游30000余人,居住3000余人次,带动就业20余人,年增收20000元。拟通过建设农副产品体验中心,建设集“农、文、旅、游、购”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
葡淘哥家庭农场,创建于2015年,园区有葡萄园150余亩,脆李园区80余亩,观赏腊梅红梅桃花苗木70余亩,全数字化灌溉大棚12个,申请了葡淘哥商标注册,冬季园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套种高山蔬菜,收购当地百姓喂养的粮食猪加工腊肉,年产值达到两百万元。拟通过与村集体合作,建设腊肉烘房、冻库、带货直播间,对灵山土特产品进行销售。
九、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方式
(一)茶文化体验中心。新建1500㎡的茶文化体验中心,含750㎡茶文化体验馆、750㎡的体验园区附属配套设施。由枣林镇灵山村村委会与灵山云雾茶叶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二)农特产品加工中心。新建500㎡的农特产品加工中心(含农特产品加工厂、烘房及冻库等)。由枣林镇灵山村村委会与葡淘哥家庭农场组织实施。
(三)农副产品体验中心。新建1000㎡农特产品体验中心暨大巴山学院红军文化、农耕文化现场教学点,主要涉及农耕文化体验、餐饮服务等。由枣林镇灵山村村委会与巴中市巴州区阴灵山文旅康养中心组织实施。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申请2023年东西部协作补助资金100万元、企业投资100万元(其中:灵山云雾茶叶有限公司30万元、葡淘哥家庭农场20万元、巴中市巴州区阴灵山文旅康养中心50万元)。具体如下:
(一)茶文化体验中心。概算投资60万元,其中东西部协作资金计划补助30万元、灵山云雾茶叶有限公司30万元。
(二)农特产品加工中心。概算投资40万元,其中东西部协作资金计划补助20万元、葡淘哥家庭农场20万元。
(三)农副产品体验中心。概算投资100万元,其中东西部协作资金计划补助50万元、巴州区阴灵山文旅康养中心50万元。
十一、补助内容、标准及方式
(一)补助内容。东西部协作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材料费、设施设备费、建设安装费等补助。
(二)补助标准。茶文化体验中心、农特产品加工中心、农副产品体验中心按项目总投入的50%补助。补助金额严格实行计划控制,超支不补。
(三)兑现方式。针对项目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在受益村集体与企业经营主体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前提下,由项目实施单位持经项目村委会、枣林镇政府审核确认的结算资料及相关票据等到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报账。
十二、进度安排
(一)项目前期。2023年1月—2023年2月。做好项目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2023年3月—2023年10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建设,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项目验收。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结算、报账。
十三、资产权属及管护责任主体
项目建成后,东西部协作资金投入形成的项目资产权属、受益及管护责任主体为枣林镇灵山村村民委员会。
十四、利益联结机制
(一)项目分红:在项目建成后,经营主体每年给项目所在村集体分红,保底分红原则上不低于东西部协作资金投入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具体以权属单位与经营主体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为准)。
(二)分红用途:分红资金作为项目村集体收入,可用于增设公益性岗位的工资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等。
(三)项目带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可优先招聘脱贫人口做劳动力;预计项目建成后新增就业岗位30个。通过务工或分红预计脱贫人口人均年增收500元以上。
十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乡村振兴办,主要负责督促、指导、监管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工作,协调联系各部门,细化分解任务,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项目管理。枣林镇灵山村村民委员会为该项目责任主体,村两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
(三)加快工作进度。各职能单位要切实强化时效意识,倒排工期,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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