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枣林镇2024年东西部协作文旅产业发展(茶文旅融合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东西部协作文旅产业发展(茶文旅融合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三、项目建设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枣林镇灵山村
四、项目实施单位
巴州区枣林镇灵山村村民委员会
五、项目责任单位
巴中市巴州区枣林镇人民政府
六、项目主管部门
巴中市巴州区乡村振兴局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1月—2025年6月
八、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帮扶政策支持。根据《四川省乡村旅游提升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顺应新时代乡村旅游发展新趋势,以实施乡村度假建设为总牵引,突出规划引领,优化产品供给,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规范服务管理,推动乡村旅游从观光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型发展,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文旅力量。
培育天府乡村精品旅游民宿。着力盘活闲置农房、宅基地等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民宿。以国家旅游等级民宿评价标准为引领,提升乡村民宿品质,打造一批有文化、有特色、有品位的旅游等级民宿。引导乡村民宿集群化发展,优化乡村民宿布局,打造一批乡村民宿集聚区。推动乡村民宿品牌化建设,鼓励出台地方民宿品牌标准,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征和地方特色的乡村民宿品牌。
(二)具备资源优势。枣林镇灵山村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产业优势,阴灵山是巴中市乃至川东北小有名气的旅游目的地,通过进一步完善文旅配套设施,可加快推动形成“种养殖+加工销售+旅游”一体化发展,形成东西部协作带动灵山村乡村振兴的示范典型。
九、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方式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推动该村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建设以文旅康养为主,一、二产为辅的示范片。计划2024年建设:
1.灵山老街文旅服务中心建设面积约500平方米,包括项目前期、主体建设及配套,投入运营后可为本地群众及游客提供参观、休闲、体验、住宿等,由灵山村负责组织实施;
2.建设产业体验区,包括产业大棚20亩及滴灌等配套设施,由灵山村与业主合作建设。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00万元,来源为2024年东西部协作资金200万元。其中建灵山老街文旅服务中心170万元、建葡萄园产业大棚及滴灌设施等30万元。
十一、支持标准及方式
(一)灵山老街文旅服务中心项目由东西部协作资金全额支持。
(二)葡萄园产业大棚、滴灌设施项目东西部协作资金主要用于项目设施设备购置费、材料费、安装费等支持。
(三)兑现方式。针对项目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在受益村集体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前提下,由项目实施单位持项目资料及相关票据等到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报账。
十二、进度安排
(一)项目前期。2024年1月—2024年4月做好项目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2024年5月—2024年12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项目验收。2025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结算、移交、报账等。
十三、资产权属及管护责任主体
项目建成后,东西部协作资金投入形成的项目资产权属、受益及管护责任主体为枣林镇灵山村集体。
十四、利益联结机制
(一)项目分红:与市场经营主体合作运营的经营性资产,经营主体每年给项目所在村集体分红,保底分红原则上不低于东西部协作资金投入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也可以按照不低于东西部协作资金投入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收取租金,招引业主承包经营(具体以权属单位与经营主体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为准)。
(二)分红用途:分红资金作为项目村集体收入,可用于增设公益性岗位的工资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等。
(三)项目带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可优先招聘脱贫人口作劳动力;预计项目建设可新增就业岗位300个。通过务工或分红预计脱贫人口人均年增收800元以上。
十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乡村振兴办,主要负责督促、指导、监管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工作,协调联系各部门,细化分解任务,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项目管理。枣林镇灵山村村民委员会为该项目责任主体,村两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
(三)加快工作进度。各职能单位要切实强化时效意识,倒排工期,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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