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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镇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2021-07-15 11:35

近年来,电动车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急剧增加,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有效减少和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巴州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治理目的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论述,全面规范电动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领域秩序,力争通过治理,实现电动车产品本质安全明显提升,违规改装基本杜绝,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内容

以快递、外卖等电动车大量使用的典型企业为牵引,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改装、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行为,重点整治违规停放、充电、进楼入户等行为。本次治理所涉及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三、时间步骤

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8日)。各村(居)、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消防安全现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清理排查本辖区电动车及销售、改装、停放、充电企业场所的数量和现状,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19日至11月30日)。组织发动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各相关单位针对产品质量、改装、行驶、停放、充电和管理开展联合执法,尤其是在中秋、国庆等火灾风险较大的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治理力度。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对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固化工作措施,建章立制实现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夯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电动车销售、改装企业,停放、充电场所的数量、建筑属性、设施配备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定量定向分析查找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出台管控措施,开展“靶向式”、“点球式”集中整治,切实整改或消除一批基础差、隐患多的场所企业,保持电动车运行管理环境平稳。

(二)重点整治,推进电动车单位个人主体责任落实。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鼓励相关企业规范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示范化管理,重点推动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电动车驾驶人及电动车管理台账,设置电动车专属停车、充电区域,组织电动车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并做好电动车维护、保养等安全检查工作,对现有超标和不合格电动车,企业应当及时更换或督促车主淘汰替换。

(三)深入排查,整治电动车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清江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消防等部门及各村(居)要集中开展电动车生产、销售(线上、线下)、改装、使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查处无生产销售资质的企业、无3C认证以及电动车参数(长、宽、高、电瓶、速度等)超过合格证或3C认证证书中载明参数等载明参数不符的电动车,并通过严肃查处和追根溯源,实现电动车源头治理。二是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予以劝阻、制止,消除安全隐患。

(四)广泛宣传,提高电动车驾驶人消防安全意识。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广泛运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车的危害,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进行曝光、形成震慑,积极推动厂家不违规生产、经销商不违规改装、群众不购买三无产品和改装产品。广泛发动消防志愿者、村(居)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呼吁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五)建章立制,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通过对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治理,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固化电动车治理工作经验,推动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相关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的出台,对电动车的生产管理、市场准入、登记管理、停放充电管理等进行明确规范。加强对各辖区电动车规范停放、安全充电等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逐步解决当前电动车充电收费高、充电场所不足等问题,并推广运用充电安全检测等物防技防措施,切实减少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

五、职责分工

(一)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工作。

各村(居)、相关部门对于新建住宅小区,鼓励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符合安全条件非机动车车棚,满足居民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需求。

 (二)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专项治理。

各村(居)、清江派出所、消防等部门依法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镇政府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予以劝阻、制止,消除安全隐患。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有关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以分管领导朱刚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居)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工作小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加强沟通,切实理清各自的职责任务,有效推进治理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综合治理工作,镇纪委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将开展督导检查,对治理措施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村(居)进行通报、约谈。此专项行动将纳入2021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从8月份起,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到镇应急办,报送的资料必需是加盖鲜章的纸质档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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