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人民政府


熊孟,男,汉族,1991年10月生,四川通江人,2015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刘平,男,汉族,生于1991年3月,中共党员,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人,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邓刚,男,汉族,1985年04月生,四川南充人,2007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负责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教科、机关工会、卫生健康、国土、规划、征地拆迁工作。

王川林,男,汉族,生于1994年7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2017年8月参加工作,201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 抓好党委日常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社会工作、挂包驻帮、目标绩效管理、深化改革、依法治区、党务政务公开、党委信息、机构编制、保密机要、老干部、国安、金融、档案、史志、关工委和办公室工作。分管党建办、党政办。


李春林,男,汉族,1992年08月生,四川通江人,201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周武,男,汉族,1988年12月生,四川巴州人,2013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统战、民宗侨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通信、工商联、妇联、团委、残联、科协、供销社工作。分管综合执法办,联系便民服务中心。


张杰,男,汉族,生于1986年10月,四川巴中人,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0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宣传、创文、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易地扶贫搬迁、林业(林长制)、气象、防汛、水利(河长制)。联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吴映华,男,汉族,1982年9月生,四川巴州人,2002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政法、维稳、综治、反邪教、禁毒、扫黑除恶、大信访、“12345”热线、群众诉求大起底、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电力建设。分管社会治理办,联系群众诉求快处中心。

唐国,男,汉族,1988年10月生,四川恩阳人,2013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武装、人防、双拥、退役军人事务。协助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
秦春力,男,汉族,1994年3月生,重庆铜梁人,2019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发改、企业、税务、商务、经信、统计、能源、粮食、项目、东西部协作、投资促进、对外开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分管经发办、应急管理办。

李鹤龄,男,汉族,1986年6月生,四川巴州人,200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国资、住建、环卫、房管、社保、医保、民政、文广旅体、农民工服务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
(二)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的建设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本辖区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支持村(社区)委员会开展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负责合理配置辖区内资源,搞好辖区内设施的建设、管理;加强辖区内志愿者、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开展辖区内服务,建立完善辖区内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居民教育、群众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科普等工作。
(四)负责做好辖区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扶困助残、老龄、双拥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人民调解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国侨眷及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向区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和群众诉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五)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六)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与旧城改造工作,督促公共配套设施的落实,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综合管理;负责做好辖区企业的服务工作,营造辖区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七)依法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火、防震、抢险救灾及有关设施的保护工作。
(八)制定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人民武装工作,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十)做好辖区内工商、税务、统计、安全生产、劳动监察、市政建设、物业管理、交通、食品药品安全、文化市场监管等社会专业管理事务的监督和配合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统筹协调。负责文秘、文电、信息、宣传、会务、保密机要、督查督办、史志档案、深化改革、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公文起草和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文稿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拟订本镇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指导本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辖区内村(社区)、部门派驻机构和“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基层治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党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老干部、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牵头拟订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保障服务和上下衔接沟通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住房和建设管理及集镇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培育本镇工业企业,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融合发展。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辖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工作。负责政治安全、国家人民防线建设、综治维稳、群众工作等工作。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基层依法自治、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工作。负责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团队管理。负责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防邪反邪、精神病人管控、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相关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与大调解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群众体育、广播电视、民族宗教、就业创业、华侨侨眷、妇女儿童、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社会救助、红十字会、慈善福利、留守关爱、殡葬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区级部门赋予(委托)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执法保障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负责依法行政、普法、行政诉讼(复议)工作。承担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和城乡社区事项准入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6.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辖区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组织编制辖区总体应急预案,督促编制专项预案,监督和指导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并参与各类应急演练。承担辖区安全生产、应急处突、救灾救济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机、燃气等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牵头应急值守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消防等突发事件处置及综合协调、应急救援、信息上报、灾后救助等工作,参与或指导灾后恢复重建。配合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一指挥各类应急队伍,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负责综合减灾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政策执行、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政会计管理。指导和监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对乡镇所属单位及村(社区)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单位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乡镇财政财务扁平化模块化管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直属事业机构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含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便民服务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及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便民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服务规范,推行便民服务标准化。负责组织受理、集中办理法律法规或区级部门依法赋予(委托、代办)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村(社区)代办点(站)建设及业务指导、管理。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统计、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点。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社会保障、创业就业、退役军人、民营经济、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残疾人权益保护等相关领域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渔业、畜牧业领域技术推广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基础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辖区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含纠纷调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属地农产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产品快速检验检测,负责农产品品牌培育及市场营销,协助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农业投入品监管。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防治。负责粮油安全工作。负责河湖库塘渠堰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涉及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负责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协助做好农村产权登记、村(社区)集体经济等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群众诉求快处中心。负责研究制定本辖区群众诉求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辖区群众诉求事件的受理、分类、办理、转办、督办和考核,承办上级(含12345热线)转办、交办的群众诉求事项并及时反馈。负责为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宣传。牵头组织矛盾纠纷、群众诉求化解。监督指导村(社区)群众信访诉求化解工作。协调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社会稳定和信访评估工作。对复杂疑难的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并组织协调有关机构和人员研究解决疑难诉求问题。负责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反映重要社会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负责群众诉求的统计分析和资料档案管理,研究制定办理工作具体措施、办法和机制。负责开展群众诉求公众评价,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协助做好基层治理、维稳安保、平安建设等具体工作。定期向党委、人民政府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点及时间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文庙街128号
联系电话:0827-5788101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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