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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三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州区三江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6-14 08:45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管理,建立规范有序,集中统一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投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2〕35号)和《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乡村振兴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因地制宜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方式,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实现村庄干净优美,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保洁员配备合理、管理有效,村组保洁工作运转有序,所有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25年,全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立“垃圾分类有特色、转运设施齐全、村庄保洁见长效、资金投入有保障、监管制度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度。

三、工作任务

(一)统一标准、规范分类。各行政村要根据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垃圾产生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立足于“化繁为简、简单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具有当地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让复杂的垃圾分类认知简单化,操作简易化。农户可按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进行初次分类,村级保洁员或垃圾站管理员按可腐烂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二次四类分拣。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体系建设

1.各村按照交通便利,便于作业的原则和村社全覆盖的目标,因地制宜,科学设置村庄垃圾分类收集点、分拣点并做好点、的垃圾渗漏液的处置。

2.提高环卫运输能力。所有村必须配备保洁车辆,分类收集容器,并根据村庄布局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配置垃圾分类转运车,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的现象,并做到密闭、卫生运输。

3.健全运行管护标准和制度。各行政村要根据本地生活垃圾实际产生量,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标准和频次,明确各环节管护责任,保证定期或不定期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杀菌,实现村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各行政村要尽快备齐村、组保洁员和分类垃圾收运员,完善行政村、组的清扫保洁机制,充分发挥保洁员、收运员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引导村民正确投放及进行二次分拣方面的职责。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集体、村民的保洁义务,共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

(四)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在全面完成全部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基础上,结合“农村清洁行动”搞好后期管护,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开展巡查,严禁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严禁利用耕地、山谷接堆码或填埋生活垃圾,形成新增垃圾堆放点。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治理难题,各村(居)村民委员会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加强对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对应的组织机构,保证资金投入,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存量垃圾治理等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内容。

(二)明确责任。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巴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一盘棋”统筹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落实。

1.镇级相关职能部门:为农村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实施、资金保障、监督考核等工作。

2.各行政村(组):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发动,完善村规民约,分类工作指导、督导,村庄道路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的作业标准和考核办法的制定,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保洁队伍建设,组织村民积极参加村庄保洁,形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3.财政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保障。

(三)保障投入。财政所每年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充分整合涉农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资金的筹措,保证经费来源:一是鼓励采取整体打包的形式,通过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将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村庄保洁等经营性服务服务项目推向市场,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处置及设施建设。二是将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日常转运经费纳入本地年初财政预算。三是鼓励本地经营企业大户及外出务工带头人投资捐赠帮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是按照谁受益、谁付费原则,由根据村民经费承受能力各村(组)研究讨论向村民收取一定工作费用,不足部分由村集体补贴。

(四)强化督查。一是要严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标准,即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由镇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管理的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完善农村垃圾分类,镇、村(组)工作督办、落实机制,各级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任务考核目录,通过层层考核的方式,层层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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