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轮耕地补充恢复任务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耕地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快推进全镇耕地恢复工作,现就2024年度第一轮耕地补充恢复工作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耕地恢复任务
按照全省耕地保护重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度巴州区耕地恢复补充任务初步分析在2万亩左右,包括两轮规划耕地保护目标缺口任务、年度动态监测耕地流出恢复任务、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待整改任务。巴州区第一轮耕地恢复任务共1.6521万亩,三江镇第一轮耕地恢复任务共623.23亩。
(一)1-4月动态监测耕地流出恢复任务。1-4月三江镇耕地流出555.07亩,非粮化流出555.07亩,扣除耕地流入6.49亩,1-4月动态监测任务为548.58亩。
(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待整改任务。根据2023年度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情况,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中标注预调出待整改图斑原则上必须就地恢复,恢复情况单独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三江镇待整改任务74.65亩(详见附件)。
二、耕地恢复要求
(一)时间要求。省级在6月及10月分两次对县区耕地恢复情况进行通报,年度耕地恢复任务总体时间要求为2024年12月底前。
(二)恢复要求。一是动态监测流出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待整改部分原则上应就地整改恢复,基本农田流出将导致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存在一票否决风险。二是就地整改恢复达到场清地平或翻耕起垄即符合耕地认定条件;异地恢复必须场清地平或翻耕起垄,并出土见苗,方可符合耕地认定标准。三是坚持日常恢复动态销号。各村(居)在耕地恢复工作中,要结合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模块进行举证销号,确保整改恢复一块举证销号一块,持续推动耕地恢复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部门职责。自然资源所朱仕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按照职能分工做好耕地恢复工作指导。自然资源所朱仕兴做好耕地恢复工作统筹谋划、内业分析和外业举证指导等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一要落实耕地种植监管指导,对恢复耕地按照用途管制要求、农业产业规划及实地情况指导各村(居)有效种植,抓实耕地长效监管责任,严防恢复耕地再度“撂荒”和“非粮化”。二要积极对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研究破解我镇“林粮争地”,耕地恢复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问题,要主动下沉对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拟恢复地块林地性质进行认定。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村(居)要积极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年度耕地恢复工作,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辖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一是全力推动耕地恢复,按照第一轮任务科学谋划、超前恢复,并及时督促承包农户种植粮食作物,同步组织日常变更举证销号;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理、稳步推进,各地要妥善处理耕地保护、维护农民权益和社会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耕地恢复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充分尊重农户、土地使用人意愿,科学制定计划、合理把握节奏,严禁简单粗暴“一刀切”,坚决杜绝不顾作物生长周期,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等各种复耕乱象。
(三)这硬监督考核。镇纪委、镇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要将耕地恢复工作作为重点监督、督察内容,强化过程监管。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推动滞后,不尊重客观规律、搞假整改、假种植,工作简单粗暴、不尊重群众意愿引发社会负面舆情等各类耕地恢复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严肃考核问效、追责问责。
附件:三江镇2024年度耕地恢复第一阶段任务分解表
巴中市巴州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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