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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鼎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鼎山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转运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0-26 11:32 来源: 鼎山

为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中央、省、市、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充分结合村(社区)人口分布、环境保护、环境整治、环卫设施设备条件等实际情况,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市场运作,建立健全农村垃圾长效治理机制,引导教育广大农村居民养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乡村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镇人民政府切实承担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主导,做好示范引领,加大资金投入,同时成立镇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不断推动农村垃圾治理规范化、制度化。

2.坚持村域统筹。根据各村基础条件、区位特点等方面差异,因地制宜确定村域统筹管理模式,形成农村垃圾治理中心村、聚居点、分散户同步实施、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坚持群众参与。通过宣传教育、政策激励等形式,发挥群众主动性,通过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3.坚持分类减量。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坚持清管结合。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保洁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人员、设备、制度、经费等保障措施,提高治理的综合效果。

(三)目标任务

2023年底前,全镇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因地制宜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全部村庄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置,达到“五有”标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75%以上,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量“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收、转、运体系

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处理”的模式,对全镇农村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

1.户分类。以户为主对房前屋后进行综合整治,对日常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一是把一些可腐烂降解的垃圾分拣出来统一集中堆放到易腐垃圾点添加辅料(桔杆、壳、木屑)等发酵(夏季20-30天、冬季30-50天)糊熟后运送到田间做有机肥;二是把纸板、书报、望料制品、金属等分拣出来,放入家门口统一配置的可回收垃圾篓,由村(社)再生资源回收点或流动回收员回收,作废品变卖处理;三是灯管类、电池类、纸巾等被污染的纸类和缝织物等其他垃圾,袋装后放入家门口统一配置的不可回收垃圾篓,由保洁员收集到村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转运处理;四是农村建筑垃圾,就近铺设农户生产便道。

2村收集。在交通方便、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放置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户用垃圾;村上配备了1一3名保洁员,报酬由公益性岗位负担一部分,村里自筹一部分。保洁员主要负责村、组公共区域内的卫生清洁管理及对每户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

3.镇运输。每村配置1一2辆垃圾清运车统一收集村社每户每天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转运到镇垃圾中转站。

4.区处理。按照区环卫服务中心安排专门清运车辆、人员定时到镇垃圾中转站拉运所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转运至光辉垃圾发电厂集中处置。

(二)建立健全保洁员制度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竟争性选聘模式,实行一年一聘机制,所选聘人员主要负责常态化开展村内保洁工作,指导督促散居农户、聚居点农户对家中垃圾分类;定期收集村内主干道路沿线农户(含聚居点)已分类垃圾,统一拉运至指定垃圾堆放点并协助垃圾转运人员完成集中转运:环境卫生保洁员的待遇实行绩效管理,即基本报酬+绩效报酬。村(社区)每月底对辖区环境卫生保洁员进行绩效考核,按照绩效考核情况由镇财政所统一打卡直发。

(三)创新资金投入机制

1.财政补贴及公益性岗位。镇每年每村安排1一3个公益性岗位、各村(社区)在村基层组织活动公共运行经费中安排不低于5000元,用于支付环境卫生保洁员、清运人员补助及其它统筹安排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相关费用。

2.群众自筹。按照村民自治的议事规则“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全镇各行政村以户为单位,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议事的标准组织收取环境卫生保洁费用。

三、实施步骤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按时间安排,分三个阶段实施启动阶段(2023年3月)。

(一)出台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

1.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活动。

2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基本达到“五有”标准。

(二)重点工作推进阶段(2023年5月一2023年5月)。主要内容:

1.各村(社区)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措施。

2.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并有效运转,无害化处理符合要求。

3.全面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2月)。组织对全镇各村(社区)检查验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稳定、规范运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环保办、项目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综服务中心、水管站、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内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建立统一领导、有关机构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营造良好氛图。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文明卫生宣传引导工作,培养农民群众良好卫生习惯。充分发挥微信、QQ、横幅、展板的作用,广泛宣传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的意义、相关政策措施和先进验做法,形成良好氛围。

(三)严格责任落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导,交管站牵头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生活垃圾专项整治,水管站牵头推进农村河湖范围内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农综站牵头推进农村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各村(社区)要配合做好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等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并指导村委会组织动员村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做好村庄内外保洁、清除垃圾死角死面。

(四)落实经费保障。财政所要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费,并整合相关补助资金,推动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强化督导检查。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专题调查、督导和通报,制定考评办法,对达到要求、效果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要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在全镇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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