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茅坪镇全面开展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状况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茅坪镇全面开展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状况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巴州区大茅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大茅坪镇全面开展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状况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53号)精神,为实现我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的要求, 确保我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决定对全镇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状况开展大排查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区有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工作部署,着力解决分散特困供养人员面临的突出问题,让每一位特困人员生活安心、静心、舒心、健康,安享幸福晚年。
二、目标任务
以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当前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加快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促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全面实施和健康发展。
三、排查内容
(一)分散供养协议签订情况。重点查看委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亲友或村(居)委是否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
(二)住房居住情况。重点查看居住房屋是否安全、是否在滑坡地带、是否存在自然灾害隐患;电线电路是否安全;居室卫生是否干净。
(三)基本生活保障情况。重点查看供养金是否用于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物资购置、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等基本生活保障,有无出现供养金被骗取、侵占、贪污现象;一日三餐的生活是否有保障,是否吃饱吃好;穿着是否干净整洁,四季衣服是否齐全;家庭生活必需品(床上用品、厨房用品)是有保障。
(四)生活照料保障情况。查看2023年开展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是否准确;重点查看生活不能自理的供养人员的受委托人是否履行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未签订分散供养协议的农村特困人员,其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如何保障。
四、排查步骤
(一)组织排查阶段(4月5日至5月5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组织对辖区内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进行一次拉网式的生活状况摸底排查,对照大排查的主要内容,迅速开展排查工作。各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对照《巴州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状况大排查登记表》开展一次彻底的认真自查,对辖区内每一位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进行逐一排查梳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个建立问题台账、逐个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经办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二)整改落实阶段(5月6日至6月30日)。各村(居)要对照问题台账,对辖区内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状况存在的问题实行“一人一档”,逐一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每个建立整改档案,并保存整改前后对比实照。对生活不能自理或居住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村(居)要引导其监护人或本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
(三)走访核查阶段(4月5日至5月30日)。镇人民政府成立以各驻村(居)工作组组长(副组长)为组长,各驻村(居)工作组其他成员、村(社区)“两委”及辖区小组长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状况大排查工作小组,全覆盖开展走访核实排查工作,对照排查内容,重点走访生活不能自理、居住房屋安全隐患突出、生活无人照料、村(居)自查上报、信访涉稳等分散特困供养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驻村(居)工作组及村(居)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好排查和整改行动。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认真对待专项行动,确保排查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以及整改有困难的个别特殊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作出重点安排。
(二)明确时限,按时上报。各村(居)请于5月6日前报送《巴州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状况大排查登记表》《巴州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大排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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