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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工作的通知

2025-01-07 11:20 来源: 巴州区大茅坪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根据区卫健局关于计划生育奖特扶工作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2025年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下简称两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握政策

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口计生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口发〔200820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223号)文件精神和《四川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卫规〔20221号)的规定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乱开政策口子,乱作政策解释,放宽或收紧政策,确保我镇2025年度两扶工作实现零举报、零误差,真正把计生惠民政策办实办好。

二、严格程序

在开展两扶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两扶工作的相关政策,不折不扣开展工作,重点把好六关:即申报关、核查关、审批关、公示关、年审关和归档关。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工作流程,强化轨迹管理,真实反映工作开展全过程,做到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印证。

三、联合调查

由分管领导、驻村工作队员、计生工作人员及村书记、主任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时,对每位新增对象调查走访知情群众不少于3人,重点调查婚姻史、生育史、节育史、收养史、户籍、居住地等情况。对生育间隔时间较长、自述曾生育但现无子女或现仅存收养子女、推迟年度申报、再申报等对象,尤其要重点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做好调查材料留存,对婚育史复杂的对象要撰写调查笔录保留工作痕迹。

 四、逗硬问责

计划生育两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群众关注的民生工作,各村(居)及相关调查人员要严格把握好政策,认真开展好调查,对在调查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按政策规定办事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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