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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12 17:58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越,男,汉族,出生于1981年12月,中共党员,籍贯四川恩阳,2001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张纯凯,男,汉族,生于1981年12月,中共党员,籍贯四川恩阳,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财务、审计、国资、项目、固投、招商引资、五创联动、防汛减灾、河长制、生态环保、污水排放许可、历史文化街区(建筑)保护、市政建设管理、城市内涝应急、数字化城管、环卫等。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计财股、城建股、区市政保障中心、区环卫事务中心。

衔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投促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区创文办、区民生中心、区道安办等。

杨大严,男,汉族,生于1974年8月,中共党员,籍贯四川巴州,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组织、党建、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网络)、目标考核、依法治区、扫黑除恶、防邪、人事、议提案办理、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保密、史志、行政审批、市民热线、机关后勤、卫生健康、工青团妇,应急管理、政法、路长制、林长制、信访和群众诉求化解、“问题楼盘”化解处置、保交楼、自建房专项整治、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征地拆迁、城镇燃气管理、乡镇污水处理等。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党政办、安全生产与群众工作股、区征收局、区城乡排水和燃气管理服务中心。

衔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目标绩效办、区政研室、区直工委、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审批和大数据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档案馆、区改革办、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杨秀明,男,汉族,199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四川通江,2012年8月参加工作时间,201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统计、质量强区、农民工工资保障、建筑业管理、建筑企业资质审查、招投标管理、信用体系建设与运用、绿色建筑、标准化工地建设、扬尘治理、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验收、乡村振兴、村镇建设管理、传统村落保护、农村房屋安全改造。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建管股、勘察设计与村镇股、区质安站。

衔接:区自规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房管局、区统计局、区劳动监察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等。


巴中市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住建领域工程建设、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科技及行业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监督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全区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外建筑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指导全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统筹组织实施江南城区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负责江南老城区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管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和排水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指导全区乡镇、集镇和村庄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危房改造及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城乡风貌塑造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六)负责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康养建筑、城乡减排工作。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和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七)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工作。制订行业人才培养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和职工队伍的培训和教育工作;负责建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八)负责城镇地下、地上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九)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开展对外工程承包等合作业务,指导和协调建设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及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人事教育法制科、行政审批)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上下衔接工作、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文稿草拟与审核、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党务政务宣传、法治、外事、史志、机关后勤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纪检监察、统战、意识形态、扫黑除恶、防邪工作;负责全系统工、青、团、妇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人才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和指导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及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批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牵头网络舆情、市民热线处置;牵头人大、政协提议案协调办理;牵头行权改革、“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协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事)件办理。

(二)计划财务股

负责根据《会计法》加强单位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负责依法组织收入,根据财政预算,合理安排单位资金,及时准确真实编制单位财务预决算报表;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财务内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对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制订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的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利用外资和物资计划;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全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三)建筑业管理股(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股、散装水泥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方针和政策,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招标代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检测)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理、检测行业监管;负责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领域实名制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市场行为;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和行政监督;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和监督检查;负责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运用与管理;负责建筑资质动态管理、建筑企业培育培优工作;牵头组织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四)勘察设计与村镇股(消防审验股)

负责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职权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事项办理;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工作;指导乡镇、集镇和村庄的建设实施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

(五)建设管理股

负责重大规划、城市建设、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住建领域项目的编制、包装、报送及上级政策资金的争取;负责制定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制度以及城市防汛内涝应急预案;负责固投资产入库;负责巴城历史文化建筑、历史街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改动燃气设施、燃气经营许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初审工作;指导城镇燃气、城镇排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镇燃气、城镇排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城市防汛减灾工作;参与制定城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核。

(六)安全生产和群众工作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区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督促系统内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参与区住建领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负责政法工作;负责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梳理、排查、研判、上报并制定维稳工作方案;牵头对来访信件和上级交(转)办信件的及时处理、上报、交办,并跟踪督办,做到案结事了;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群众来访秩序的维护。

下设5个事业单位:

(一)区环卫保障中心: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二)区市政管理中心:

1、负责市政工程设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排水设 施、城市防洪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2、抓好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维修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的监管。

3、依法查处损毁市政公益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行为。

4、受区规划和建设局委托,收取江南城区城市建筑占道费、开挖费等费用。

5、监督自来水、天然气、广电、电讯、电力、移动、联通、电信等企业搞好地下管线的规划、埋设及恢复。

6、抓好城市防洪防汛工作。

7、抓好城市道路标志、标牌、标线的制作和施划工作。

8、指导小区内市政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房屋竣工验收。

(三)区征收局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2、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房屋补偿方案;组织论证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3、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

5、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信访调解工作。

6、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四)区质安站

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在建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为实施监督;负责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五)区排燃中心

负责城乡排水、城镇燃气、水环境治理、污水治理等公共、公益性工程项目的设计、技术指导、技术审查及实施,负责开展乡镇污水处理的业务指导。

三、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西华街170号

联系电话:0827-5222256

局机关办公时间: 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备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

政务大厅区住建局窗口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备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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