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大茅坪镇人民政府
冯伟,男,汉族,生于1980年9月,中共党员,四川省巴州区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尤鹏,男,汉族,生于1988年8月,中共党员,四川省通江县人,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杜秉成,男,汉族,生于1977年4月,中共党员,四川省巴州区人,1997年3月参加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便民服务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广播电视、民政、退役军人、民营经济、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群众体育、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工作。
李明,男,汉族,生于1979年1月,中共党员,四川省巴州区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联系政协工作。统筹协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分管党建、组织、人事、基层治理、深化改革、机关内务、老干部、关工委、团委、工会、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信息、保密、史志档案、挂包驻帮等工作。
李波,男,汉族,生于1981年8月,中共党员,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2009年4月参加工作,201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镇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
吴秋霞,女,汉族,生于1989年7月,中共党员,广东省汕尾市人,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信访诉求、12345热线、扫黑除恶、防邪反邪、精神病人管控、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网格化管理与大调解、维稳安保、平安建设、依法行政、普法、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招商、统计、计生工作,协助基层治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代管:妇女儿童工作。
苟红,男,汉族,生于1972年7月,中共党员,四川省巴州区人,1998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人民武装、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代管统战、民族、宗教、台务侨务工作。
李艳,女,汉族,生于1992年12月,中共党员,四川省巴州区人,2015年9月参加工作,201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统战、民族、宗教、台务侨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巴药、集体经济发展、河长制、防汛、森林防灭火、气象、项目、固投、自然资源、工业企业、供销、妇女儿童工作。
冯冠新,男,汉族,生于1990年6月,中共党员,四川省通江县人,2013年9月参加工作,202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扫黄打非,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安全生产、应急处突、消防、住建、交通运输、征地拆迁、农民工服务工作。
郑光良,男,汉族,生于1993年9月,中共党员,四川省平昌县人,2014年9月参加工作,201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代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巴药、集体经济发展、河长制、防汛、森林防灭火、气象、项目、固投、自然资源、工业企业、供销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职能职责
镇党委是全镇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全镇的各项工作,对全镇的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决议。
2. 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 领导镇人民政府、群团组织和辖区其他种类组织,支持和保证辖区内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的章程履行职责。
4. 负责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镇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 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8. 协助区人大、区政协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调研等活动,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
9.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命令。
2. 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负责编制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现代农业发展,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营造经济发展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3. 提供区域公共服务。负责编制本镇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发展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辖区居民提供教育、科技、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市场、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济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 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镇财政管理,编制财政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加强和巩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和拥军优属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应急、防汛、抗旱、防震、防火等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5. 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827-5223145)
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统筹协调。负责文秘、文电、信息、宣传、会务、保密机要、督查督办、史志档案、深化改革、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公文起草和内设机构、事业单位文稿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拟订本镇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指导镇机关、村(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基层治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党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老干部、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牵头拟订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优化营商环境、防返贫常态化监测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保障服务和上下衔接沟通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培育乡镇工业企业。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辖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交通建设、社区建设、住房和建设管理、集镇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创业、基层依法自治、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工作。负责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团队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区级部门赋予(委托)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执法保障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承担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和城乡社区事项准入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建立辖区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组织编制辖区总体应急预案,督促编制专项预案,监督和指导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并参与各类应急演练。承担辖区安全生产、应急处突、救灾救济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机、燃气等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牵头应急值守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消防等突发事件处置及综合协调、应急救援、信息上报、灾后救助等工作,参与或指导灾后恢复重建。配合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一指挥各类应急队伍,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负责综合减灾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财政所
负责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政策执行、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政会计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对乡镇所属单位及村(社区)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单位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管理工作。负责推进镇财政财务扁平化模块化管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含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便民服务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及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便民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服务规范,推行便民服务标准化。负责组织受理、集中办理法律法规或区级部门依法赋予(委托、代办)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村(社区)代办点(站)建设及业务指导、管理。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统计、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点。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民营经济相关领域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渔业、畜牧业领域技术推广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基础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辖区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属地农产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产品快速检验检测,负责农产品品牌培育及市场营销,协助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农业投入品监管。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防治。负责粮油安全工作。负责河湖库塘渠堰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涉及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负责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做好农村产权登记、村(社区)集体经济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群众诉求快处中心
负责研究制定本辖区群众诉求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辖区群众诉求事件的受理、分类、办理、转办、督办和考核,承办上级(含12345热线)转办、交办的群众诉求事项并及时反馈。负责为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宣传。负责基层治理工作。负责政治安全、国家人民防线建设、综治维稳、群众工作等工作。牵头组织矛盾纠纷、群众诉求化解。负责依法行政、普法、行政诉讼(复议)工作。监督指导村(社区)群众信访诉求化解工作。协调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社会稳定和信访评估工作。对复杂疑难的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并组织协调有关机构和人员研究解决疑难诉求问题。负责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反映重要社会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负责群众诉求的统计分析和资料档案管理,研究制定办理工作具体措施、办法和机制。负责开展群众诉求公众评价,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做好基层治理、维稳安保、平安建设、奖特扶等具体工作。定期向党委、政府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大茅坪镇明星街115号。联系电话:0827-5223145。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