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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平梁镇人民政府

2024-06-03 10:47 来源: 平梁镇

贾旭,男,汉族,生于1978年9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3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平梁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苟亮,女,汉族,生于1985年12月,中共党员,四川通江人,2009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4月参加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平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财政所。对接联络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单位。

邓雄,男,汉族,生于1975年5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2000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平梁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人大全面工作,统筹协调信访稳定工作,分工负责依法治理、普法、司法、大调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系司法所。


李志,男,汉族,生于1984年8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2003年9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平梁镇党委副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兼)。

工作分工: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党务公开、开放合作、乡村振兴、深化改革(“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分工负责党建、组织、干部、人才、编制、老干部、史志研究、中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目标绩效管理、干部作风建设、保密机要、档案、工会、公务服务、机关内务,分管党政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政协工作。

王彦,男,汉族,生于1987年10月,中共党员,四川恩阳人,2010年10月参加工作,201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平梁镇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朱兆国,男,汉族,生于1971年5月,中共党员,四川恩阳人,2001年11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现任平梁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人武部工作,分工负责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征兵、国防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双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东西部协作、农业农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林业、水利、粮食和物资储备、巴药、供销、气象,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施川,男,汉族,生于1988年11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2014年4月参加工作,201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平梁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发改、统计、经信、项目、金融、通信、电力,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供电所。

高彩霞,女,汉族,生于1987年3月,中共党员,四川邛崃人,2012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平梁镇党委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新闻、创文、科协、工商联、共青团、住房城乡建设、人防、信访诉求、行政审批、12345政务热线、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分管群众诉求快处中心,联系学校、卫生院。

杨宇,男,汉族,生于1982年10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2004年10月参加工作,201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平梁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政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平安建设)、综治、反恐、维稳安保、扫黑除恶、防邪、禁毒、网格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分管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派出所。

潘成林,男,汉族,生于1994年2月,中共党员,四川恩阳人,2016年10月参加工作,202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平梁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市场监管、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土地储备、不动产登记、招商引资、综合执法、政务服务、信息工作、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烟草、国资、商务,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李晓兰,女,汉族,生于1987年3月,中共党员,四川平昌人,2018年11月参加工作,202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平梁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妇女儿童、民政、民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老龄、文化、广电、体育、旅游、景区建设管理、环保、生态文明建设,分管便民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职能职责

镇党委是全镇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全镇的各项工作,对全镇的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街道)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2.讨论和决定本乡镇(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按权限做好派驻机构人员管理和考核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镇(街道)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意识形态、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信访维稳等工作。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工)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本乡镇(街道)各项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农村经济、集体经济,加强农村经济、集体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3.编制和实施本乡镇(街道)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培训、文体娱乐、科技信息、卫生健康、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社会治安、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做好统计工作。推进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负责社会管理、法治社会建设、应急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国家安全、信访维稳、矛盾调处、法律援助等工作。承担辖区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法定或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方面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全镇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7个内设机构和便民服务中心(副科级,挂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群众诉求快处中心(股级)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827-5015618)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统筹协调。负责文秘、文电、信息、宣传、会务、保密机要、督查督办、史志档案、深化改革、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公文起草和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文稿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拟订本乡镇(街道)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人大(人大工委)、政协工作。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辖区内村(社区)、部门派驻机构和“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基层治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党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老干部、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牵头拟订本乡镇(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保障服务和上下衔接沟通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住房和建设管理及城市(集镇)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培育乡镇工业企业,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融合发展。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辖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工作。负责政治安全、国家人民防线建设、综治维稳、群众工作等工作。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基层依法自治、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工作。负责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团队管理。负责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防邪反邪、精神病人管控、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相关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与大调解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群众体育、广播电视、民族宗教、就业创业、华侨侨眷、妇女儿童、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社会救助、红十字会、慈善福利、留守关爱、殡葬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区级部门赋予(委托)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执法保障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负责依法行政、普法、行政诉讼(复议)工作。承担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和城乡社区事项准入工作。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辖区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组织编制辖区总体应急预案,督促编制专项预案,监督和指导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并参与各类应急演练。承担辖区安全生产、应急处突、救灾救济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机、燃气等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牵头应急值守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消防等突发事件处置及综合协调、应急救援、信息上报、灾后救助等工作,参与或指导灾后恢复重建。配合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一指挥各类应急队伍,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负责综合减灾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政策执行、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政会计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对乡镇所属单位及村(社区)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单位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乡镇(街道)财政财务扁平化模块化管理。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含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便民服务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及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便民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服务规范,推行便民服务标准化。负责组织受理、集中办理法律法规或区级部门依法赋予(委托、代办)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村(社区)代办点(站)建设及业务指导、管理。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统计、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点。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社会保障、创业就业、退役军人、民营经济、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残疾人权益保护等相关领域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渔业、畜牧业领域技术推广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基础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辖区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含纠纷调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属地农产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产品快速检验检测,负责农产品品牌培育及市场营销,协助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农业投入品监管。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防治。负责粮油安全工作。负责河湖库塘渠堰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涉及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负责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协助做好农村产权登记、村(社区)集体经济等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群众诉求快处中心。负责研究制定本辖区群众诉求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辖区群众诉求事件的受理、分类、办理、转办、督办和考核,承办上级(含12345热线)转办、交办的群众诉求事项并及时反馈。负责为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宣传。牵头组织矛盾纠纷、群众诉求化解。监督指导村(社区)群众信访诉求化解工作。协调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社会稳定和信访评估工作。对复杂疑难的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并组织协调有关机构和人员研究解决疑难诉求问题。负责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反映重要社会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负责群众诉求的统计分析和资料档案管理,研究制定办理工作具体措施、办法和机制。负责开展群众诉求公众评价,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协助做好基层治理、维稳安保、平安建设等具体工作。定期向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完成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平梁镇凤凰街52号。联系电话:0827-5015618。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5月1日至9月30日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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