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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区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暨政审考察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3-09-16 12:23 来源: 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区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选聘公告》)的规定,现将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区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在已参加的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区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中,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和选聘名额依次等额确定政审考察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察组织

按照《选聘公告》要求,考察组织及实施工作由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察内容

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四、考察时间

各选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于2023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政审考察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请考察对象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号码有变动,应及时与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

(二)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由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要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事业人员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考察工作应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聘资格而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聘单位提出。

(三)考察结束后,各选聘单位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资格审查、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报批并按选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827—5230271。

附件: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区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人员名单.xlsx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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