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巴中市益民动物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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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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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工商登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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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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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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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事业单位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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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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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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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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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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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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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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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州市监处字(2024)第2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有机热载体液相炉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之规定,属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五)项。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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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处罚款:人民币7200.00元(大写:柒仟贰佰元整)。 |
处罚金额(万元) |
0.72 |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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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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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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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
2025-10-30 00:00:00.0 |
公示截止期 |
2025-10-30 00:00:00.0 |
处罚机关 |
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3701777935454D |
数据来源单位 |
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3701777935454D |
当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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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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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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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